劉仕堯的「房屋政策」

2011-01-17

去年十二月初﹐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在立法會辯論2011年運輸工務範疇施政方針時﹐突然提出「房屋政策」。由於這個所謂「房屋政策」沒有新意﹐而且只是說出現在房屋市場的情況﹐談不上「政策」﹐因此並沒有引起議員和社會的關注。 劉仕堯的房屋政策如下﹕ 澳門的整體房屋政策,可以用3╳3來形容: 房屋供應上:共有三種房屋類型,分別為社會房屋、經濟房屋及私人房屋;  三個層面:社會房屋面對低收入的弱勢社群;經濟房屋面對有一定經濟能力但難以在私人市場上置業的階層;私人樓宇面對能在私人市場上購買樓宇的人士。 三種關係:一是社屋租戶收入上限與社會維生指數掛鈎﹔二是經屋住戶收入上限與私人樓宇價格平均值掛鈎﹔三是經屋售價與申請者購買掛鈎。這三種關係,構成公共房屋與私人房屋的互補、互相調節關係。當私人樓價上升,居民的購買力下降時,公屋的需求便增加,但當公屋住戶的經濟能力好轉時,便有條件在私人市場上自置物業;經屋過了禁售期後,若要進入私人市場需要補差價,從而增加供應量,有助拉回私人房屋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