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錦新關注在職貧窮

2011-02-23

【特訊】面對通脹壓力,公務員加薪可以理解。但政府在力保公務員的生活質素不被降低的同時,是否也應拿出切實有效措施支援在職貧窮的人士和家庭呢?政府對須接受經濟援助的弱勢家庭也算是有一定的措施回應,只是對低薪而不合資格申請經援的次弱勢家庭卻似乎從無援手。為此,立法議員區錦新就援助在職貧窮、訂定最低工資、調整政府外判清潔、保安服務的最低工資向政府提出質詢,內容如下: 「本澳通脹如虎,居民承受著日益沉重的生活壓力。為此,政府再次動用超過五億元澳門幣來調升公職人員的薪酬。此舉對協助公職人員應對通脹、對確保中、下層公務員和領取退休金及撫卹金人士的生活素質,是有幫助的,這樣的調升也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物價飛脹是全澳每個居民都面對的問題,而非僅公職人員才受衝擊。無庸諱言,與一般基層市民比較,公職人員應對通脹的能力相對較強,而他們也可獲調升薪酬來支援,而大多數的基層市民卻是求助無門,百上加斤。 我們看到政府針對通脹問題也有一些支援措施,只是可獲支援者僅是社會上正在以家庭經濟援助維生的一群極弱勢的市民及家庭,而對其他有工作卻在職貧窮,處於次弱勢狀況的家庭,政府卻似乎並無具體措施予以支援。 對在職貧窮,其中一個協助方法是制訂最低工資,這也是政府履行法律責任而早就應做的工作。只是,訂定最低工資涉及勞資角力,也涉及本澳一般中小企營利能力不高的令薪酬調升受制約的問題。但作為政府,除了下定決心創造條件和積極推動立法之外,也應起帶頭作用。 2007年,特區政府透過第250/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自當年的九月一日起在外判公共部門清潔和保安服務合同必須訂明有關僱員之最低工資,每小時為澳門幣21元。可是,接近三年半了,政府只忙於為公務員加薪、忙於調升領導及主管的薪點,卻似乎忘記了這群外判服務的清潔和保安人員的最低薪酬並未得到合理的調升。事實上,這群以外判服務形式參與公務部門工作的人士,與許多直接受聘於政府的公職人員幾乎擔任同一樣的工作,只是他們工時較長、工資較少、福利較低。 為全社會制訂最低工資既是有其實際需要,也是當局守不守法的問題,但要制訂最低工資還須政府努力去排除阻力。但為公共機關的外判服務提升最低工資純是政府的「自家事」,理應是一點阻力也沒有。問題是政府為何會對此無動於衷? 為此,本人向行政當局提出書面質詢如下: 一.政府雖熱衷於為公務員力加薪,但是否同時亦應透過政府資源較為豐厚的有利條件,拿出有效辦法協助在職貧窮,特別是次弱勢社群,以紓緩通脹的壓力? 二.要支援在職貧窮,其中一個方法是制訂最低工資,政府對此已拖延多年,亦讓人感到政府並不守法而損害到本澳社會的法治形象。政府到底何時才能制訂最低工資?有沒有時間表以表明政府制訂最低工資的決心? 三.制訂最低工資難免涉及勞資角力,但政府外判服務保安、清潔的人員,每小時21元的最低工資已實施數年,要調升亦應全無阻力,為何政府在為公職人員加薪同時,對調升外判服務保安、清潔的最低工資完全漠不關心?到底,政府會否在短期內為外判服務的工作調升最低工資?調幅如何?如何體現對通脹壓力的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