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業主促快修訂分層登記制度

2011-02-28

【本報訊】近年樓宇管理、入伙糾紛時有發生,有小業主向立法會遞信,冀盡快修訂樓宇分層所有權登記和管理相關制度,保障小業主權益。 濠庭都會、裕華和祐美三大廈業主委員會共約十名代表,昨到立法會向主席劉焯華遞信,要求有關當局盡快修訂民法典尤分層所有權制度、完善樓宇買賣及樓花預售制度,以及立法規管發展商和物業管理機構。 代表馮先生表示,現行民法典雖於九九年生效,但當中的分層所有權制度則與六六年的版本分別不大,且現時澳門已高廈林立、群樓處處,與立法當年以低層樓宇為主之環境已不同,有關法律制度顯得嚴重滯後,滿足不了時下業主所要求的權益和保障。 馮又說,濠庭都會小業主以預約合同購入單位,惟至今大部份均未完成業權轉移手續,質疑發展商氹仔新城市發展公司故意拖慢「做契」,讓他們無法組業主會參與大廈管理,由發展商與管理公司把持,房屋局介入也無助解決事情,他指:「現行有關分層登記問題是真空的,換言之,簽預售合同到做契期間,法律無規管其何時要完成,對業主好不公平……萬一出事,可能業主的權利得不到保障。」 大屋苑動輒涉及過千戶,要召集夠百分之廿五業主並非容易,即使如祐美這類五層高舊樓,要開會也會碰到實際運作問題,馮稱,若無政府或其他人提供支援協助,不論是那種樓宇,要成立並運作業主會也有困難的,故應修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