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輪候舊人舊入

2011-03-01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上週再度澄清《經濟房屋建造及出售制度》對舊有輪候名單人士豁免入息上限和資產,實行舊人舊入制、新人新制。議員認為,對申請人設入息限制將會剝奪輪候名單外人士申請資格,以及刺激私人樓市上漲。更有議員批評,政府不要設限制、收緊申請條件等掩飾失當。亦批評政府,以行政法規形式訂定收入上下限和資產等不夠嚴謹,認為應將之列入法案內,以免法案通過後出現爭議。 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房屋局局長譚光民等政府代表,昨午應邀列席立法會全體大會,引介《經濟房屋建造及出售制度》。修訂的經濟房屋法律主要包括設立收入及資產淨值限制;延長不可轉讓期至十六年,規定不可轉讓期間經過一定年限之後,可將經屋轉讓予符合申請條件者,以及設立補價制度防經屋成圖利工具等。同時,建議保留原有的經屋輪候人名單,並對舊輪候者與新申請家團作出分開處理等。填補過往制度不完善之處,達致合理善用資源、優先照顧弱勢社群及維護優良傳統倫理觀念三大原則。 在新修改的其他內容包括:取消房屋發展合同制度,經濟房屋僅由政府自行興建。申請家團的組成須由因婚姻、事實婚、血親、姻親或收養關係而共同生活的人組成,且分為核心家團及非核心家團,為申請人及家團成員及其配偶在提出申請前的五年內不得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擁有居住用途的物業或土地,以及建議廢止經濟房屋津貼制度。 法案中設有過渡性原則,已確認進入輪候名單者,將按寬入嚴出原則處理,其取得房屋的條件、取得房屋的價格、不可轉讓的負擔、補價、以及違法行為的處罰等均按照新修訂的經濟房屋建造及出售制度的規定處理,但獲豁免遵守關於家團的組成、在提出申請前五年內不得擁有物業和土地的規定,並在新修改法律中預留行政長官以批示形式將舊輪候者與新申請家團劃分處理,對列於輪候名單的家團不設收入限制。  

區關望不要設限剝奪合資格申請人權利 議員焦點,主要在於設收入上下限、以抽籤決定上樓次序、沒有提供輪候期等。對申請人設收入上下限,議員首要認為,不論是舊人還是新人,都是不公平。區錦新、關翠杏等認為,政府過去十年公屋政策停滯,而且澳葡政府時代已訂下來的公屋政策原意已是協助沒有能力在私人市場置業人士解決住屋難,現在設入息上限,與原意有違。兩人希望政府,不要再透過設入息限制、資產審查等,剝奪合資格申請人士的權利,作為解決公屋問題的壓力,以及掩飾失當,希望政府著力解決公屋與私人樓宇市場間的問題。  

行政法規定入息上下限不嚴謹 關翠杏、高天賜、吳在權表示對法案支持,可惜法案太粗糙,最嚴重是透過行政長官以行政法規形式訂定收入上下限、資產等,認為必需在法案中清晰列出,特別是行政長官承諾的舊人舊制處理方法,必須在過度性條文中清晰列出,以免日後出爭議。由於法案沒有就此作出列明,令該數名議員感到左右為難,投票支持通過,恐法案通過後刺激私人樓市樓價上升,令居民更難在私人市場置業,若投反對票,則有愧於支持該法案。 對設收入限制,區錦新、關翠杏不表支持,認為這剝奪了未申請人的權力,相信透過寬入嚴出政策處理現有輪候名單,關翠杏相信,不論對現有輪候隊伍還是新申請人,十六年禁售期和期間只可自住,已是嚴入嚴出。十六年禁售期,可達至公共資源善用的目的。徐偉坤不認同不設收入限制,認為若不設收入限制,所有人可以申請,經屋會變成「豬肉屋」(太公分豬肉、人人有份),申請人數增加,為經屋供應造成壓力,更不利真正有住屋需要人士上樓,相信有條件人士會在私人市場置業。高天賜感到,經屋是幫助沒有經濟能力在私人市場置業人士,對經屋申請入設入息上限是多餘,不認同要設收入限制。  

抽籤決定上樓付託運氣 新制度中,建議以抽籤決定新申請人上樓次序,議員質疑如何能為有需要人士解決上樓,若運氣不好,可能一世也上不到樓,等上樓等同等中獎。區錦新、吳國昌、陳偉智希望,政府先為輪候者提供輪候期,讓行政長官兌現為輪候者提供輪候期的承諾,也能讓申請者得知何時上樓,間接抑止私人樓市因為市場消息的不清晰而從中得益。 政府推出了一萬九千公屋計劃,議員陳美儀、關翠杏、吳國昌、何潤生等質疑,經過多年沒有重開經屋申請隊伍、以及樓價上升,估計一萬九千公屋只能滿足二零零三年時狀況,不能滿足現在社會需求。希望還有其他公屋項目將會推出嗎? 劉仕堯表示,理解議員憂經屋限制與私人樓市間的關係,在制定《經濟房屋建造及出售制度》法案配套行政法規時,如收入上下限、呎價、抽籤制度等,將會按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討論所得結果作參考依據,而經屋申請下限將為社屋最高入息限制,(社屋入息限制將與最低維生指數掛勾),讓沒有能力在私人市場置業人士能進入經屋市場,超出經屋收入限制人士有能力在私人市場置業,不存在空檔。 劉仕堯表示,按過往揀樓率推算,估計一萬九千公共房屋能滿足現有輪候戶之餘,能有多餘的單位供新人士申請。整體公屋政策將以經屋、社屋以及公共房屋發展策略作配合,更明確未來公屋供應。又補充,經屋供應將會按經濟和私人樓宇變化狀況作調整。至於抽籤制定,他透露,會按申請人家庭狀況,如有沒有長者成員、是否獨身等作歸類再分隊抽籤,詳細仍需在未來細則性討論時制定。  

法案獲廿二票贊成通過 法案經過近三小時討論,最終二十二票贊成、三票反對、一票棄權獲一般性通過。議員吳國昌、區錦新、陳偉智表決聲明中促請政府下定決心增建公屋,包括推動細單位改造納入經屋或限價樓範圍,避免用拖延手段、抬高申請來剝奪原輪候者資格,掩飾失誤。三人批評,由行政長官制定入息上下限變相是由政府官員隨時抬高門檻,以減少申請戶,迴避提供足夠公屋的責任,實不可接受。也希望政府能糾正法案內的各種筆誤,不要因此而延誤立法,拖延永寧經屋的分配。 何潤生在表決聲明中反映,新經屋法案出台以來所引起的爭議是由於政府支離破碎的房屋政策所致。政府必需盡快推出公共房屋發展策略,讓居民清晰未來房屋政策,而不是空泛對外宣示未來將有十萬住宅單位潛在供應量,以及打擊炒風,協助夾心階層置業。投下反對票的關翠杏認為,政府推出法案的時機不適當,沒有有效措施控制私樓炒風,嚴入嚴出又有損居民權利,造成私樓火上加油,更加熾熱,沒有方法支持該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