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打私貪建首功 工程項目公司港男職員賣料索賄

2011-03-05

【本報訊】廉政公署昨午舉行記者會,公布偵破首宗私營賄賂案件。案件涉及約一億元的建築工程,涉嫌受賄的是工程項目管理公司男職員,於一月中向一間投標公司的職員聲稱,可提供有助中標的重要資料,向對方索取約一百萬至二百萬元的賄款,但交易未有成功。 案中嫌犯是香港居民,男性,受僱於一間本澳註冊的工程項目管理公司,該公司負責本澳一大型地盤的工程招標及管理工作。嫌犯在工作過程中獲得各投標者的出價及顧問公司意見等屬商業秘密的資料。  

索賄一百至二百萬元 今年一月中,涉案男子相約其中一間投標公司的職員會面,期間,嫌犯將商業秘密資料放於一信封內,向投標公司的職員表示該等資料對其公司下一階段的投標工作有重要幫助,只要對方能給予工程總造價百份之一至二點的金錢回報 (估計約為澳門幣一百萬至二百萬元),便將有關資料交予對方,但交易沒有成功。 廉署是接到投訴才展開為期約兩個月的偵查及搜證,前日 (三月三日) 將涉案男子帶署調查,並搜獲其管有的秘密資料及其他相關物證。案件已移交檢察院,檢察院即時向嫌犯採取強制措施。涉案人暫時只涉及受賄罪,可被處最高一年徒刑,不排除還涉及其他違法行為。  

得嫌犯公司與被索賄公司合作 廉署表示,在調查過程中得到嫌犯的受僱公司及被索賄公司的合作,配合調查,使取證工作相對順利。《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生效一年,廉署已收到近一百宗有關私營部門賄賂行為的舉報,當中有條件開立卷宗的有三十多宗,主要涉及收佣、串同他人詐騙公司利益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