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停電屬人為疏忽

2011-03-05

【特訊】能源業發展辦公室已於3月3日收到由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交,關於2月24日發生在新口岸皇朝區的停電事故報告。現摘要報告主要內容如下﹕ 根據澳電的調查報告所述,事故發生在新口岸變電站的定期維修期間。事發時維修隊正在進行定期維修的測試任務。按照測試程序,進行第一個開關動作時間測試時,要將Q51和Q53開關掣合上,而當完成第一個測試進行第二個母線切斷開關測試時,必須先將之前合上的Q51和Q53打開。但在沒有打開Q51和Q53下繼續進行第二個測試,結果導致操作母線切斷開關(Q01)的過程中,發生高壓母線搶火,最終令全部66千伏高壓線路的保護開關自動跳掣而令到變電站停電,顯示操作上出現重大的人為疏忽。停電發生在當日上午11時08分,11點22分後完全恢復,停電時間由4分鐘到最長時間14分鐘。受停電影響的大廈共79座,7428個客戶。 在報告中,澳電分析事故的起因由四方面的差異造成﹕1)執行高壓設備維修的方法;2)維修工作程序的步驟;3)防護警告標示程序;4) 維修隊伍的責任及能力。 就此,澳電提出三點改善建議,分別為﹕1)重新檢視決定維修頻率的條件,減少維修風險;2) 重新檢視維修測試程序表,加強重點任務的協調、更多控制措施及列出涉及的風險等;3) 重新檢視防護警告標示程序,以確保按必須的安全程序要求執行工作,同時加強維修隊伍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