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市區房屋稅規章》

2011-03-09

【特訊】為了減輕本澳自置房屋業主之負擔,促進本地地產市場之健康發展及提升稅務行政當局工作效率及優化行政手續,特區政府提出修改現行《市區房屋稅規章》,按照第1/2011號法律,產生效力條文適用於二O一O年度房屋收益,摘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