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尺寸將統一標準

2011-03-16

【本報訊】房屋局局長譚光民表示,以往的公屋設計可能因著地形尺寸不同,以致實際面積與現時的有差異,但往後定會按統一標準設計。對於有望廈社屋居民指單位的水渠等工程仍未完工,譚光民相信沒有這情況,因為收則時已肯定各方面已符合資格,才讓居民上樓入住。 有望廈社屋住戶反映單位的實際面積,有別於官方公布的,房屋局局長譚光民昨日出席公開活動後表示,公屋是有一個標準尺寸的。至於現時的標準是否較以往的細,譚表示,以往可能根據地形尺寸有不同設計,他重申往後要按一個標準設計。對於望廈社屋居民指水渠等設施仍未完工,譚光民反問記者在哪裡有這情況。他相信是,沒可能出現的,因為收則時肯定各方面應該符合資格,居民才能上樓居住。 房屋局昨晚發出新聞稿:「社會房屋屬於社會福利性質,特區政府在滿足居住者日常生活需要的同時,亦需考慮到公共資源的合理投放,其建造須以經濟、實用為原則,從節約建造成本及土地資源並為社會提供盡可能多的房屋資源之角度進行設計;同時其建築佈局設計、建造材料及設施等方面須符合成本效益、安全條件,以達至善用公帑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