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0322號
2011年03月22日
星期二
環保局與學社交換意見
2011-03-22
【特訊】環境保護局於昨日與新澳門學社就多項環保政策交換意見。局方表示,會致力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包括推動環境規劃和立法工作,並會按先後緩急,盡快就空氣污染和噪音等環境問題,推出相關的應對政策或措施。此外,將來更會重點強化「源頭減廢」、「分類回收」成效,力求以全方位、多元化方式推動環保工作。 立法議員吳國昌、區錦新,以及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副理事長鄭明軒等一行五人,於今日下午訪問環境保護局,由副局長韋海揚、環保基建管理中心主任陳國浩、環境污染控制廳廳長葉擴林、環境宣傳教育處處長阮燕蓮等接待。雙方就修訂《噪音法》、九澳飛灰堆填區的跟進工作、鴨涌河整治、廢棄物處理等問題交換意見。 會上,韋海揚副局長表示,環境保護局自二○○九年六月成立以來,積極推動環境規劃和立法工作,重點關注本澳的環境污染問題。考慮到空氣污染和噪音為本澳兩大環境問題,局方在過去一段時間就不同的污染源開展針對性工作。 針對空氣污染情況,環境保護局已就「控制車輛尾氣、減少空氣污染」訂定了短、中、長期措施,特別是規管車輛尾氣排放標準,從源頭著手。由於車輛尾氣排放是本澳其中一個主要空氣污染源,環境保護局已完成制訂《進口新汽車應遵守的尾氣排放標準的規定》行政法規,以避免較高污染之車輛進入澳門及行駛,目前法規已進入立法程序。此外,亦會研究制訂在用車方面的尾氣排放標準,以及制訂加快淘汰高污染車輛的措施,保障本澳之空氣質素。 在噪音方面,環境保護局研究和分析外地的管制方式和經驗,結合澳門城市客觀環境和具體情況,在現行《噪音法》(第54/94/M號法令)的基礎上,制定《環境噪音的預防及控制》行政法規,取締高污染的打樁設備(傳統撞擊式柴油錘、氣動錘和蒸氣錘打樁機)以及將社會生活噪音納入管制的範圍,進一步保障居民的健康,目前法規已進入立法程序。 除此之外,「源頭減廢」、「分類回收」是環境保護局今年的工作重點,未來將會加強有關方面的宣傳教育,更好地利用推動環保工作的三大平台─「綠色學校伙伴」、「綠色企業伙伴」和「澳門環保酒店獎」等計劃,以及透過在公共部門開展工作,逐步拓展環保行為的覆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