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0324號
2011年03月24日
星期四
青服機構領導主管願負道德責任
2011-03-24
【本報訊】關注九澳廢料聯盟發言人楊祖羅撰寫「面對過失的四個勇氣」聲明,長達二千多字的聲明指出,九澳區五個青年機構的領導及主管承認以往「在發揮監察社區的職責上失職」,並「願盡道德的責任」,他們也促請環保局要表現出「承認」、「道歉」、「道德」及「改變」的勇氣。 在「面對過失的四個勇氣」聲明中,楊祖羅指出,九澳區內五個青年服務機構的領導及主管承認在發揮監察社區的職責上失職,由於,以往未有對空氣環境有敏銳醒覺,容許多年來灰塵鋪天蓋地,又未能及早發現堆填區的運作問題,因此,他們需要向青年、家長及同事致歉。 楊祖羅也在聲明中表示,他們 (領導及主管) 願盡責無旁貸的道德責任,繼續為同工、學生及家長們爭取到底,一同面對及努力尋求解決各種不同的困難,因為,「青年是我們的學生,同工是我們的伙伴,他們的問題便是我們的問題」。 聲明提到「承認的勇氣」、「道歉的勇氣」、「道德的勇氣」、「改變的勇氣」。其中指出,「人與生俱來就是軟弱有犯錯的可能,學生會有犯錯,身為人師也會犯錯,難道作為官員就不會犯錯?環保局常面對著飛灰的受害者說自己在『處理上有不足』,避開『承認錯誤』的語句,以為能挽留尊嚴,避免承擔責任嗎?」
環保局沒承擔責任勇氣 事件跟進至今,環保局從未就飛灰事件為受影響 (受害) 者及環境帶來的傷害道歉。聲明表示:「『有不足』便是『無盡責』,便『失當失職』。『無盡責』、『失當失職』便要道歉,尤其對受影響者道歉。…… 道歉的相反是抗辯,因為「拒絶改變」。沒有道歉的勇氣,便沒有改變的勇氣,也無從作出真實的改變。」 在「面對過失的四個勇氣」的結尾寫道,作為受傷害的一方,領導及主管們誠意邀請環保局展現勇敢的一面,發揮: (一) 承認的勇氣:承認飛灰事件上的『失當失職』; (二) 道歉的勇氣:向所有因飛灰事件受傷害或影響的人公開道歉; (三) 道德的勇氣:為事件負上跟進『受影響人士』的調查研究、釋除疑慮;為保障未來健康問題作出保障,直至事件圓滿解決為止,而非只著眼於環保設施的改善工作。 (四) 改變的勇氣:承諾為飛灰事件公開資料、能全面陽光監察、成立獨立調查小組調查事件、讓公眾監察、為環保工作成立獨立監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