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昌促收地增建公屋

2011-04-20

【特訊】立法會議員吳國昌促從批地合約著手再增公共房屋供應 其書面質詢如下: 「鑑於萬九公屋計劃僅僅能回應已多年輪候戶的需要,為正面紓緩基層與中產的住屋重擔,除了將來新填海規劃應預留公共房屋用地外,更應急民所急,及早調動現有可動用的土地資源增建公共房屋,包括把政府已籌備推出建細面積單位的土地都投入興建公共房屋,以及收回不發展地興建公共房屋,以顯示特區政府在萬九公屋計劃之上再增建公共房屋關顧中產與基層民生的決心。 他提出下列質詢: 一、 行政長官雖已叫停拍賣作建細面積單位的兩幅土地,但政府當局仍未調整活化工廈建細面積單位的策畧。鑑於在現階段以少量土地資源建不限價細面積單位實無助紓緩市民住屋成本過高的壓力,特區政府是可否調整活化工廈策略,在推動活化工廈建細面積住宅單位的項目中,透過房屋發展合同,規定發展商提供一定比例的公共房屋? 二、 特區政府於去年七月回覆本人的書面質詢時,聲稱「已詳細分析超過100宗閒置土地個案」,又表示「對於具備合適條件的收回土地,將會研究用作興建公共房屋」,但事實上至今在收回土地建公屋方面仍無進展。然而,即使不是收回土地,特區政府是否可以在處置上述部份可協商合作的個案中,透過房屋發展合同,規定發展商提供一定比例的公共房屋? 三、 透過批地協議在房屋發展合同中規定取得的公共房屋單位,可以用作社會房屋、經濟房屋或其他新類型的公共房屋。特區政府是否同意,應當在法制上確保政府提供公共房屋方面保留政府施政的靈活性,容許經濟房屋、社會房屋等各類 公共房屋,既可以由政府房屋局建造,亦可以透過房屋發展合同取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