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花制度諮詢期今日結束 方案將於本年內進立法程序

2011-04-25

政府今年2月將《規範樓花買賣法律制度》諮詢文本公作公眾諮詢,為期兩個月的諮詢期於今日(25日)正式結束。政府現正分析收集所得各界意見和建議,預計法案爭取今年第4前季進入立法程序,明年初實施。  

建立預售許可制度防“爛尾” 為達到規範市場運作、增加交易透明度、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權益的目標,政府期望透過完善“樓花”買賣法律制度,達到規範市場運作、增加市場的透明度、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權益的目標。因此,在有關諮詢文本中,從多個方面提出了規範的建議。 當中,為避免出現建築圖則尚未批准便銷售“樓花”的極端情況,降低在建樓宇“爛尾”的風險,並減少已售“樓花”單位受樓宇在建期間建築圖則修改的影響,故建議只有在物業登記局完成臨時分層登記、工程項目已獲由土地工務運輸局發出整體建築工程准照並已完成地基工程(或地基和地庫及地面層樓板工程)後,方可向土地工務運輸局申請銷售“樓花”的批准書。  

建買賣公證制度遏投機活動 政府亦希望通過建立“樓花”買賣合同的公證制度,賦予合同嚴格的法定形式,使“樓花”的交易更加規範及公開,減少“內部認購”等不規範交易及炒買炒賣的情況,確保所有交易依法納稅。因此,文本要求發展商的“樓花”銷售合同須經公證認證簽名方有效;已購“樓花”者若轉售,合同也須經公證認證簽名方有效。 至於發展商的“樓花”銷售合同或已購“樓花”者的轉售合同,若未依法定形式簽署,均構成行政違法行為,將被處以罰款。律師或地產中介見證簽署非依法定形式的“樓花”銷售合同或轉售合同,均構成行政違法行為,將被處以罰款,且不妨礙倘有的紀律責任。  

制度出台前先推出買賣指引 政府將在立法會表決通過樓花買賣制度法律前,先推出樓花買賣規範指引,希望提供更多資訊,保障消費者權益。同時,相關職能部門將採取稽查及監察措施,對違法情況予以處分。為回應居民及業界訴求,將盡快讓有關法律進入立法程序,以完善規管樓花買賣及相關制度。 政府現正分析收集所得各界意見和建議,預計法案將於今年第3、4季進入立法程序,明年初實施。在立法會表決通過樓花買賣制度法律前,政府會先推出一些涉及樓花買賣的指引,希望提供更多資訊,保障消費者權益;指引中亦將包括現行涉及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稅務的條文,相關職能部門會採取相應的稽查及監察措施,一旦有違反,政府會予以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