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病患柏金遜 林林總總委員會 一百零八個

2011-04-28

特區病患柏金遜 林林總總委員會 一百零八個

【特訊】最新一期政府公報第一組刊登第79/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隸屬行政長官的「離任行政長官及離任主要官員從事私人業務申請分析委員會」。 據葡文報章從一千三百份政府公報收集的資料統計,本澳自回歸以來,未計上述委員會,特區政府前後設立的林林總總委員會和工作小組,共計一百零八個(詳見附表)。這個數目還沒有包括二OOO年四月設立的、旨在從事澳門發展與合作基金會及澳門基金會合併事宜的研究並擬定草案的工作小組,亦不包括同年十二月設立的,跟進並研究四月設立之上述工作小組提交之建議文本的籌備工作小組。 特區成立初期,不少工作由頭開始,需要成立較多的工作小組或委員會,這是可以理解的。也見到政府當局設立工作小組進行必需的法律改革,例如設立「跟進商法典的適用情況的關注委員會」、「修改《道路法典》工作小組」等等。 關於設立的工作小組和委員會的數目方面,不存在質疑。但從資料分析所見,某些工作小組或委員會的職能是重疊的。亦有些職能是應由經已存在的機關或實體負責的。只要看看專門為行政當局本身事務而設的工作小組數目的膨脹便知。除了最近成立的「法律改革及國際法務局」,是由原有的兩個組織合併而成,還有「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取代原先的「澳門公共行政觀察站」。類似的組織還有「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此外,尚有無數的分支,亦即:一些委員會或小組內還設有專門小組。 還有一些委員會被撤銷,由新設的和具類似職能的委員會取代。例如二OOO年(六月一日)成立的「旅 遊發展輔助委員會」(在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範疇內運作),其作用與澳葡時代設立的「旅遊委員會」相似,就是在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業發展策略及旅遊政策方面,行使諮詢職能。而此兩委員會實際上共存至二OO一年四月,「旅遊委員會」至該時方被撤銷。 另一現象是人員的膨脹。各小組或委員會成員人數普遍隨著時間而增加。以「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為例,二OOO年成立時的成員人數是二十二人,另加旅遊界代表五人。兩年後,經過重組「增肥」,成員人數最多可以是三十二人。二OO四年六月,一項行政法規(第21/2004號)又命令「設立」同一委員會(有時會出現此情況,因此,上述的一百零八的數字沒有包括此委員會在內),成員人數又再增加,成員為二十六人,還有對旅遊業有貢獻的人士最多十人。這並不是單一的例子,還有不少其他委員會有此種「增大」情況。 另一方面,一些委員會的設立,是為評估先前設立的另一些組織的工作,或為「跟進」後者的工作。設立新的澳門基金會之前而設的上述兩個工作小組便是。 另一例子是,二OO一年十二月,行政長官批示設立一個諮詢委員會,其職能是向政府就更新從事建築師、土木及結構工程師、電機工程師及機械工程師工作的制度所需進行的修改,提供意見。同一時間,又設立了一個工作小組,任務是對同一制度的修改進行研究。 跨部門的工作小組,例如打擊非法旅館和收回土地的跨部門工作小組,以及一些委員會屬下的「專門小組」,並未包括在上述一百零八個委員會及工作小組的數字內。 要探究回歸十一年以來,究竟有多少個委員會和工作小組經已撤銷,是一件難事。以「撤銷」一詞為開始的批示,只有七件。有部份委員會或工作小組,在其設立的批示中經已預先定明何時撤銷,例如設立新的澳門基金會之前而設的兩個工作小組便是。但其他的委員會和工作小組是否經已撤銷,只能靠推斷。涉及的開支是多少,市民也不知道!設立委員會或工作小組的批示中,只有少部份訂明其成員的酬勞。很多成員是以兼任方式工作,而另一些成員的報酬是多少亦不清楚。另一種情況是,訂明酬勞是某一金額,與公務員薪俸索引點掛掛鉤,或在委任的批示中訂明酬勞。按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如被委任為委員會、計劃組或工作小組成員,出席該等組織的會議 ,若會議在辦公時間以外進行,經上級事先批准,可收取出席費,但不受工作時間限制的人員,例如領導及主管人員除外。根據上述工作人員通則,每次的出席費相當於薪俸表一百點的百分之十。現時每點金額為六十二元,亦即每次之出席費為六百二十元。但亦有情況是報酬另作規定的。例如在去年獲委以兼任方式續任時,澳門特別行政區支持四川地震災後重建協調小組秘書長的酬勞為每月澳門幣一萬七千二百零八元。但在同年稍後時間,此批示被另一批示廢止,以兼任制度委任的秘書長之每月報酬變成相當於公務人員職程的薪俸表一百二十點的薪俸(七千四百四十元)。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秘書長的每月酬勞則相當於公務人員職程的薪俸表八百五十點(五萬二千七百元)。即使知道上述的一些金額,但無法知道究竟各種委員會工作小組等架構為政府庫房帶來負擔的確實數字,因為一些批示並沒有載明報酬的開支,又或沒有訂明有關費用是由五個司長的哪一個所屬單位負責,或由行政長官負責。          (摘譯自「澳門論壇日報」) →特區政府歷年設立之委員會及工作小組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