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中日韓領導人會議 發表會議宣言及成果文件

2011-05-23

【中新社東京五月二十二日電】第四次中日韓領導人會議二十二日發表會議宣言,以及加強災害管理合作、核安全合作、可再生能源和能效合作等成果文件。 宣言涉及災害管理與核安全、經濟增長、環境可持續發展、人文交流、地區和國際問題等多項內容。宣言說,我們歡迎三國合作秘書處取得的進展,秘書處今年將在南韓建成。我們希望秘書處進一步促進三國合作。我們確認將保持和加強高層交往,決定在每年三國外交高官磋商期間舉行亞洲政策磋商,以加強對各自亞洲政策全面、客觀和深入了解,促進地區和平穩定。 關於經濟增長,宣言指出,考慮到日本當前情況及其影響,同時注意到三國自貿區聯合研究進展情況以及三國經貿部長和三國外長建議,三國決定加快三國自貿區聯合研究,以便研究能在今年內完成,並即採取後續步驟。三國重申食品安全和能源安全的重要性,鼓勵在上述領域開展對話與合作。 關於通過加強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合作實現可持續增長,宣言說,三國願在各層級加強政策對話。特別是,我們確認,三國將密切交換意見,來探討分享此領域技能和資訊的合作。我們致力於通過現有的國際框架,如清潔能源部長級會議、亞太經合組織(APEC)以及國際能效合作組織夥伴關係(IPEEC),加強合作,以在全球範圍內推動促進可再生能源技術和能源效率的政策和項目。 關於人文交流,宣言說,考慮到中日邦交正常化四十週年、中韓建交二十週年,我們決定在二零一二年特別增進三國友好交流。三國決定在中日韓青少年友好會見活動框架下舉辦『未來論壇』,促進友好合作關係。 關於東北亞局勢,宣言指出,我們一致認為,北韓半島無核化將極大地促進東北亞的和平與穩定。會上對北韓聲稱的鈾濃縮計劃表達了關切。我們強調真誠和建設性的南北對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並強調了採取切實行動為重啟六方會談創造有利環境的重要性。我們重申致力於實現六方會談二零零五年9‧19共同聲明所列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