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設公司與粵發展產業園

2011-06-18

【本報訊】配合橫琴產業園區中的粵澳合作產業園區合作需要,行政昨完成討論 《設立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法規,設立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將在經濟財政範疇下運作、經濟財政司為監督實體,以便對該合資企業出資,公司的起始資本額為澳門幣四億元。 根據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在橫琴將設面積約五平方公里的粵澳合作產業園區,重點發展中醫藥、文化創意、教育、培訓等產業,以貫徹加強區域合作。 為了經營和管理上述粵澳合作產業園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及廣東省政府在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下,將會設立合資企業,以便開展相關工作。為便於對該合資企業出資,有需要設立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起始資本為四億元 該公司將在經濟財政範疇下運作、經濟財政司為監督實體,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工商業發展基金及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起始資本額為澳門幣四億元,由股東按下列比例悉數認購並以現金支付,當中,澳門特別行政區佔百分之九十四、工商業發展基金及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各佔百分之三,澳門特別行政區已繳資本的股份由財政局持有,其餘股份由其他股東各自持有。 公司所營事業主要為構思、管理及開發用於建立企業及非企業實體的區域,尤其區域的取得、建設、推廣、移轉或租賃,以及直接或間接向客戶提供支援服務。為推行公司所營事業,公司可與公共或私人實體合作並訂立合作協議,以及對其他公司的資本、財團或其他方式的組合出資。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 (見圖) 表示,產業園區建設迫切,待相關行政法規公布後,將立法啟動相關的設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