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屋調收入資產上限 最多兩成

2011-06-24

【本報訊】政府介紹社屋收入上限及資產限額調升建議,幅度最高超過兩成,當中一人家團每月收入由六千元放寬至七千元限額,資產上限也增加至十五萬元。該法規將配合社屋租金調整方案於七月一日一同生效。  

追溯至七月一日 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昨舉行今年第二次會議,會上政府方介紹社屋收入上限及資產限額調升建議方案,其理由是為配合今年提升經濟援助金、養老金及最低維生指數等多項福利措施,以及確保弱勢家團能受惠上述福利的提升,而不影響其社屋申請或支付社屋租金。 是次調升幅度由百分之十六至二十不等(見表),一人和二人家團升幅最低,每月總收入限額由現時的六千元和九千一百元,加至七千元和一萬零五百六十元,而總資產淨值限額隨之上調至十五萬多元和二十二萬多元,皆不超過一成七。當中調整最多的就是六人家團,分別增加到近二萬元和近四十三萬元,幅度達百分之二十點七。  

二百租戶將獲減租 房屋局事後補充,在約六千個社屋租戶中,現時有七百三十三戶超過現行每月總收入限額,當中有一百九十五戶是未超出將調升的收入上限額,故他們在新規定生效後,應付租金將由第三降回第二級別。 政府建議有關行政長官批示會追溯至今年七月一日,以配合社會房屋租金調整方案(第74/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於同日生效實施。  

委員冀加大調升幅度 委會主席梁竟成會後表示,與會委員基本認同有關建議,但關注到在合資格申請增加同時,政府現時的公屋興建中社屋供應量是否足夠,會否變相壓縮了經屋的數量等。亦有委員考慮到,工資增加等方方面面的因素,希望當局能採取一個更大的調升幅度,讓低收入群體能合符資格,納入到社屋保護網。會上政府代表只是收集了意見,並無進一步回應。  

未交代合新資格被除名者安排 對於在新建議生效之前已被從輪候名單中除名,或上次開放申請時超出限額,但符合新限額的會有何相應處理措施,梁竟成稱,雙方在會議上並沒有就此作出討論。房屋局方面對此問題亦沒有補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