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綱要法展諮詢

2011-06-24

【本報訊】「養兒防老,積穀防饑。」這觀念仍得到多少現代人的認同及實踐呢?政府今日展開一個月的《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框架諮詢期,當中涉及要否規範年輕人供養父母,社工局局長容光耀希望這個「比較敏感」的話題得到廣泛共識,形成法律,讓優良傳統得以保存。 社會工作局局長容光耀指出,本澳年滿六十五歲或以上的長者人口在二十年後將上升至百分之十九,老年人口依賴指數亦將升至百分之二十八,即每一百名處於工作年齡的人口,須供養二十八名處於老年階段的人口。因此,社會必須對老齡化社會的來臨作出準備,包括立法保障長者的權益。 政府在今次諮詢文本中提出六個立法要點。容光耀表示,需要更多諮詢的要點是會否規範年輕人有責任照顧父母。他認為,這是很合乎中國道德倫理的優良傳統,但這觀念可能因為社會的轉變而受影響,他希望這個「比較敏感」的話題可以得到社會上更廣泛的共識,並形成法律,使優良傳統得以保存。 容光耀指出,現時已有關於長者權益的法律,分列在不同的法規中。然而,那些法律法規,在概念使用、價值取向,以及統一規範等方面仍有改善空間。因此,即將制定的《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的總體方向,將會建基於對現有法例的整合,完善對長者的保障措施,訂明長者相關政策的基本方針和原則等。  

六要點詢意見 當局邀請市民就六個要點問題發表意見:法律宗旨和保護對象應該為何?長者照顧模式及護老責任應該為何?長者的權利、福利、保障及義務應該為何?應該如何積極推動長者的社會參與?由誰負責協調及監管本法的實施?各服務之間的合作和溝通機制應該怎樣?違反本法的法律責任應該為何?  社工局昨早舉行記者會,介紹《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框架公眾諮詢安排,諮詢期由今日至七月廿三日。隨後,該局分析收到的意見,並制定具體的法案文本,列出各項法律條文,第二次諮詢也將在今年內進行。容光耀預計,明年上半年可將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市民可到社工局及轄下各服務單位、政府資訊中心、山頂醫院及衛生局各衛生中心、民政總署各服務站及圖書館、文化局各圖書館索取諮詢文本,也可在 www.ias.gov.mo 下載。另外,三個公開諮詢專場將在七月二日和三日 (上午十時至十二時)、七月十三日 (下午三時至五時) 於鏡湖醫院護理學院演講廳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