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查三舖涉賣侵權服裝扣查八人

2011-06-25

【特訊】澳門海關接到一長期與海關合作之著名品牌權利人舉報,指本澳某三間時裝店舖涉嫌售賣侵犯其【HERMES】及【CHRISTIAN DIOR】商標權之服裝,海關收到舉報資料後,立即展開深入調查,並核實該等時裝品牌商標已在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局作出合法註冊登記。經調查後發現舉報懷疑售賣涉嫌侵犯上述商標權之服裝店,分別位於中區的伯多祿局長街及賣草地街。 於六月二十三日,海關偵查人員採取行動,並獲得該等品牌權利人代表全力協助,在三號熱帶氣旋的襲擊下從外地親臨本澳,聯同海關偵查員頂風冒雨,在短時間內到達上述地址三間時裝店舖,迅速控制現場,並先後作出調查和舉證,即場對有關貨物進行鑒定。經點算後共查獲涉嫌侵犯商標權的女裝成衣共一百一十六件及三條皮帶,涉及有:【HERMES】、【CHRISTIAN DIOR】、【PRADA】、【MARC JACOBS】、【MARC BY MARC JACOBS】、【CHANEL】、【LV】、【MIU MIU】、【FENDI】、【GIVENCHY】及【CELINE】等十一個品牌。經初步調查所得,有關人士刻意將侵權服裝的標籤俗稱“嘜頭”剪破,故意讓客人誤以為是正牌服裝出口貨尾,誤導消費者以為買到平價正牌貨。有關貨物標價數百元不等,被扣貨物金額總值超過澳門幣七萬元,但正貨價一件也要數千元,甚至高達二十五萬元。行動中共帶走六名女店員協助調查,年齡介乎於二十三歲至四十六歲,稍後並聯絡兩名女店主到海關總部接受調查。在三間時裝店內檢獲涉嫌侵犯商標權的服裝,經初步調查所得並非本地製造,貨品的手工較為粗糙,沒有質量保證。海關將以第97/99/M號法令《工業產權法律制度》二九二條之犯罪控告有關人士,一經定罪,處最高六個月徒刑或科處三十日至九十日罰金。 海關於本年五月亦曾偵破一宗涉嫌侵害香港本土文化創意知識產權的服裝產品案,當時三間時裝店內兩男一女最後移送檢察院偵辦。有閱報或留意海關宣傳的市民均有所知悉,是次所緝獲的侵權貨品均為世界知名的歐洲品牌,一般對衣著有要求的市民均可能對上述品牌有所認識,應不會輕易受騙,但涉案人等以為藉弄壞知名品牌的標籤便認為可以瞞天過海,以求不當得利,結果將會是受到法律制裁。 知識產權是各品牌權利人的自我資產,在當局依法保護時,亟為需要權利人的合作和支持,故海關呼籲各品牌權利人當懷疑受到侵權時,應主動出擊和舉報,以維護自身權益,這也是對侵犯知識產權的不法分子最有效之回應。本案權利人亦曾於本年四月與海關攜手合作,緝獲售賣侵犯其商標權之珠寶手飾,當時亦有新聞發佈,向業界作出呼籲,以警惕有關業界從業員切勿以身試法。 市民如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活動的資料,請即與海關聯絡,電子郵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時舉報熱線,電話: (+853) 2896 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