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促立動物保護法

2011-06-27

【本報訊】澳門被稱為一個國際化的城市,但每天都有動物被遺棄,受虐待的個案更是無日無之,市民面對這情況更是束手無策。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及貓空間認為,問題在於缺乏有效的法規懲罰施虐者,兩個團體發動為期五個月的簽名行動,也計劃在十二月四日舉行「凝聚力量‧關注動物愛心行二O一一」,促請政府制定保護動物的法規。 一隻沒有名字的小貓,被保護遺棄動物協會的義工發現時已失去右腳掌。該會把小貓收容了,並給牠取名:「天台妹」。據獸醫判斷,由於右腳的傷口較齊整,  懷疑是被人斬下來的。在保護遺棄動物協會的紀錄中,還有很多動物的受虐程度較「天台妹」的更為嚴重,該會現已收容四百多隻被遺棄動物,他們亦發現,不法商人販賣貓狗,把牠們長期困在狹窄、骯髒的籠子,極可能變成食材。  

動物受虐  無法約束 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及貓空間形容,本澳保護動物的法規近乎空白,極之落後,市民雖面對動物受虐待,卻束手無策。兩個團體認為,本澳需要修訂現有的動物法規,嚴禁食用狗和貓,也要參照香港的條例,對嚴重虐待動物者處以監禁之刑罰。保護遺棄動物協會會長蔡詠子舉例指出,現行的規例訂於一九五四年,虐待動物或食用動物的罰款只是二十至二百元,完全不能發揮阻嚇作用。  

為期五月收集簽名促立法 早於二OO七年,民政總署草擬了「擁有動物法」遞交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至今沒有下聞。二OO八年,約五百名市民及犬貓參與關注虐畜愛心行,保護遺棄動物協會遞信給前任行政長官,一週後得到回覆,得知特首已交行政法務司司長跟進。然而,過了三年,該團體雖曾去信司長約見,結果卻是沒有回應。由下月至十一月,兩個團體收集市民的簽名,要求政府制定保護動物的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