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收三千平方米霸地擬建公屋

2011-06-30

 【特訊】為維護公眾利益及持續打擊霸地行為,政府昨再採取聯合清遷行動,依法收回一幅位於氹仔被霸佔的政府土地,面積約3000平方米。是次收回的土地將按規劃作為興建公共房屋,有關部門現正進行前期探土和圖則設計工作。這是政府今年第5次的清遷行動,今年上半年已收回11幅政府土地,其中自願交還個案有4幅土地。11幅地面積共約69000平方米,較去年全年多約8成,佔全部累計收回土地總面積近5成。  

籌建公屋項目已展開 配合推動公屋項目的興建,特區政府積極在全澳合適地段預留土地興建公屋,位於氹仔東北馬路與聚龍街之間的土地是其中一幅被規劃為萬九公屋以外,新增作為興建公共房屋用途的土地。 有關被霸土地屬於填海十多年的政府土地,佔地人自知非法霸地,但仍沒有自行遷離和歸還土地予特區政府的意願。為免拖延興建公屋進度,除有必要政府啟動清遷程序依法收回被霸土地外,政府亦開始加緊圖則設計及對周邊土地進行前期的地質探土工作。  

自知霸地仍藉口拖延 土地工務運輸局人員是於今年初巡查已規劃作公屋用途的地段時,發現有關土地被人霸佔,並且建造了以鋅鐵頂蓋和金屬圍板等組成的僭建物,更擺放了貨櫃、鋼筋、工程物料及停放了車輛,局方隨即開立卷宗跟進。在今年2月對有關土地啟動清遷前的預審程序,並在報章刊登及在現場張貼告示,要求霸地人盡快騰空和遷出土地。 政府再三重申,為維護公眾利益,政府打擊霸地的決心並沒有動搖,要求霸地人盡快騰空土地,將之交還政府,並在今年4月刊登最終決定告示,要求盡快騰空土地。然而,霸地人最終並沒有遵守政府的要求,更稱土地為已佔用廿多年的填海地,利用種種藉口企圖拖延交還土地時間。因此,為免影響公屋進度,政府決定昨天採取清遷行動,期間沒有遇到任何反抗,順利收回霸地。 昨天參與聯合清遷行動的部門有土地工務運輸局、建設發展辦公室、民政總署、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消防局、地圖繪製暨地藉局及交通事務局等政府部門。工作人員隨即在現場圍網,並分批將擺放現場的建築材料移走及清拆僭建物,預計搬運及圍網工作需時約一星期。 上半年已收回11幅土地 自二○○九年三月至今,政府已成功收回28幅土地,合共土地面積約144400平方米,其中11幅土地是今年上半年收回,面積約69000平方米,較去年全年多約8成,佔全部累計收回土地總面積47.7%左右。 土地工務運輸局重申,凡未經合法批給、非法霸地、破壞山體、阻礙護林工作以及嚴重影響公眾利益等違法違規佔地行為,政府必定嚴正處理,並會以強硬手段遏阻,有關收回土地的行動亦會持續進行,以維護公眾的利益。局方再次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根據法律規定,若非法佔用人逾期仍沒有按政府要求將土地騰空並歸還,最終要由政府部門執行清遷或騰空工作,佔用人必須繳付有關費用及罰款。 此外,政府已對收回的霸地個案展開追收清遷費用及罰款的程序。土地工務運輸局現已向其中6名違法人發出追收清地費用通知,金額由70多萬元至320多萬元不等,倘限期過後仍沒繳交,將交由財政局強制催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