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框一般性通過 議員有指私校教師仍無職業保障

2011-06-30

【本報訊】《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下簡稱《私框》)昨在立法會一般性引介,《私框》法案明確規範私立學校教學人員的工作類型、職級、考評、工作量、退休保障及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多名議員提出,法案未能對教師的職業提供保障,希望可以改善教師一年一約的傳統制度。另有議員提出,希望可以完善各職級教師薪酬差距,並與GDP掛鈎。對於提升對教師的保障,議員表示認同之外,也有議員提出,認同調升教師的薪酬福利,但指出,權利與義務是平衡的,教師希望獲得更好保障的同時,也應為教學事業作出努力和貢獻,相信努力培養人才所得到的成功感,比直接加薪幾千元大得多,希望教師能繼續為教學工作努力。 行政會上週完成討論《私框》後,立法會昨召開全體大會,由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引介該法案。法案提升了任職教師的學歷,小學及幼稚園教師最少須具備高等專科學位或以上學歷,中學教師須具備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又訂定了職級和晉升制度,法案為教學人員設置了六個職級,規定了進入起點職級的條件,第一級教學人員應為第六級教學人員的「一點三倍或以上」,從服務時間、工作評核和專業發展三方面規定了晉升的條件,新教師入職後晉升至最高一級大約須要二十至二十三年。教學人員的工作評核主要由學校負責,並設過渡期,職級的確定及教學人員的晉升由學校、教育行政當局和教學人員負責,合作展開。另法案減少了每週的上課時數,為提升教學素質以及讓教師參加專業發展創造更好的條件。並透過「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定出教學人員須遵守的專業準則。其次,薪酬和政府發放的專業發展津貼上,設不同職級間的差異,肯定其年資及專業經驗的價值,津貼的金額在最高職級教師與最低職級教師間的差幅將達到一點八倍。同時設立公積金制度,免費享有衛生護理,以及將教師津貼調整為教師專業發展津貼。由於法案現有文本沒有體現「私框」開始諮詢以來已經退休的人士的退休保障,特區政府會以適當方式加對已退休教學人員作出保障。 考慮到現行法規對教學人員任職資格的規定和歷史的原因,為穩定教學人員隊伍,法案對於現職教學人員和法案生效後新任職的教學人員,在職級的確定和晉升方面有所區別,吸納教育界的意見,免除法案生效日「年滿五十歲且教齡滿二十年者」晉升至最高的兩個職級時,在學歷和師範培訓上的限制。為適用此規定,曾在其他國家或地區任職教學人員的時間可予計算。為配合該法案的實施,教青局己半年前已經啟動了相關配套工作,包括: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的具體運作方式、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成員的委任、 教學人員專業發展制度、教學人員專業發展津貼發放規章、 教學人員職級審核的具體程序和相關資料的管理方式等。張裕相信,法案通過後將起到正面作用,如保證師資的專業水準、有助於促進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建立專業的學校領導與管理團隊、促進教學人員的自我約束和專業管理、建立教學人員職程制度、鼓勵教師長期獻身教育事業、訂定了合理的薪酬制度,有助於引導學校合理使用公帑、加強教學人員的退休保障和免費衛生護理獲得制度上的保障。 《私框》的修定工作長達二十多年,多位議員如陳偉智、何少金、區錦新、高天賜對於法案昨引介到立法會感到高興。但法案仍有未完善之處,特別是未能為教師提供職業保障。區錦新、李從正、高天賜、關翠杏指,即使提升了私校教師的福利,如提供醫療、退休保障,可是法案未能體現對私校教師的職業保障,在一年一聘制度下,教師每年到六月都提心吊膽,怕新學年不獲校方續約。在這種制度下,區錦新認為,教師只會成為一粒教學的螺絲釘,有多大的教學自主權也不敢發揮,在教育公開諮詢活動上,怕被校方秋後算帳而不敢表達意見,年年睇校長面口,希望能提高教師職業保障。關翠杏指,現行《勞動關係法》也規範不能一年續一次約,這與法律有所抵觸,相信提高教師的職業保障有助提升教師隊伍穩定性,從而有助提升教學質素。 法案自二零零八年諮詢後,經過多番修改,陳偉智、區錦新、高天賜反映,最終文本中部份條文被刪去,如對退休教師的保障、超出每週節數後的計算方式等,以及原計劃於二零零九/零一學年實施,而現文本是法案通過後的緊接學年實施,文本出現倒退,要求政府代表解釋刪除條文的原因,希望立法會能加快討論進度,趕及九月新學生實施。 來自教育界社團代表、議員何少金反映,過去十年特區政府在教育資源投入上,主要體現在學生和家長身上,教師所得到的支援有待提高。私框減少教師每週工作節數後仍比內地高,而且內地有專門法律規範教師薪酬,將之定為GDP的一點四倍以上,以及不低於一般公務員薪酬,法案通過後,如何更好地保障教師的薪酬待遇?又如何拉近公、私校間的差距?她又指,去年《公立學校教學人員職程》通過後,一度令私校教學員士氣低落,對於《私框》的推出感到踴躍,希望可以提升教學工作,有更多時間關心學生。 去年《公立學校教學人員職程》通過時,不少教師和議員反映,法案將公、私校教學人員薪酬差距進一步拉闊,私校教師希望可以拉近公、私校教師薪酬差,以及獲得更多保障,如醫療、退休。林香生認同,教師為自己爭取自身權利是正常,不要將教師視為為利是圖,由於現存私校教師制度存在缺憾,難以透過法律一步到位,解決所有問題,希望特區政府能照顧歷史同時,按照澳門教育發展實況,為教師提供更完善保障。 特區政府在零八年至去年制定《私框》法案期間,不斷收集教育界人士意見,完善對私校教師的薪酬、福利,以及調升了教師的專業發展基金(過去稱為直津),可是仍有意見認為照顧不足。商界的議員除偉坤也看不過。他認為,生活上的經濟壓力雖然重,教師還是應回頭看看教育工作者根本的責任和工作,教師不要只著眼薪酬福利,忘了教育工作的本質。 他肯定,教師是值得尊重的行業,而且工作是個人意願的選擇,不會有任何人提供百分百的保障,政府又為什麼一定要為某種行業提供保障?中國史上的諸位聖人,如孔子、孟子等,有幾多個是收了錢才教書?若每個行業也要求提高保障,政府干脆向每名市民派錢、給一間屋,不是好嗎?過分追求福利不是好的社會。他有感而發,每人都有自己的理想,但不要將自己說得太重要,每個人在社會上的角色就如一隻棋子,不是沒有炮就下不了棋,各人應為自己出力,為社會貢獻。 他又認為,不是提升生活和待遇可以提升質素,教師要重視其專業價值,應有社會責任感。他明白生活和經濟壓力,對於教師來說,相信桃李滿門、為澳門培育下一代人材,相比加薪幾千元的安慰更大。 張裕表示,在制定《私框》過程中最難是取得各界共識,特區政府提早了個多月於六月完成了該法律的草擬工作,體現出政府對相關工作的支持和重視。  

張裕:明白不可能會各方面滿意 他解釋,超時工作及補償、跨日補償在最終文本沒有列明的原因是,教育工作相比其他行業有其特殊性,現有法例對於相關計算方式有規範,《私框》屬特別法律,相關計算應與相應勞動關係人作協調,遵從現有思路而不是創設新的制度,有關部份刪除後可適用《勞動關係法》,政府不排除以其他方式更完善相關條文。文本也有數方面,如醫療、有系統的職程和晉升機制、專業發展津貼、公積金、二十日有薪假,每週工作三十六小時等優於《勞動關係法》。他明白,《私框》不能令各方面得到滿意,未來會聽取社會意見,作為政府工作的參考。  

親與旁聽教師交流 在大會小休十五分鐘期間,張裕與數名旁聽的教師作了交流。旁聽的教師表達了自己意見,表示不是為利是圖,並希望未來政府可提供更多意見收集平台、與教師多溝通。張裕也表示,不是全部教師向錢看,為利是圖,有部份是希望透過此法案提升本澳教學水準、造福青少年。認為由此可反映,薪酬待遇的提升同時,教師們也明大義、識大體,並非為利圖。他感到,過去政府大量資源投入下,本澳的教育有所提升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