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餐廳酒吧草案展諮詢

2011-07-02

【特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完成修改工作,並擬訂了《規範酒店餐廳及酒吧業務的行政法規草案》初稿,今天起作公開諮詢,廣泛收集各界意見和建議。 旅遊局考慮到旅遊業發展不斷變化,市場需求日新月異,故有必要修改沿用多年的法例法規,包括4月1日第16/96/M號法令(酒店業及同類行業之法律制度) 及四月一日第83/96/M號訓令(酒店業及同類行業之規章) ,以配合行業發展需要。 為此,旅遊局積極就酒店及餐飲場所的法例進行修改,並擬訂了《規範酒店、餐廳及酒吧業務的行政法規草案》初稿,主要修改內容包括:調整場所分級、修改分級標準,使之更具彈性,容納更多現代化和多元化元素,尤其關注服務質素、調整行政程序等等。此外,還引入了定期強制性重審評級機制,確保酒店恆常處於符合已獲評級別的標準。 為了廣泛收集各界的看法,旅遊局現進行公開諮詢,各界人士可給予意見和建議,並可瀏覽http://industry.macautourism.gov.mo/cn/consulta參閱法案的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