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印單位累積142個

2011-07-06

【特訊】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2010年8月13日生效至今,旅遊局已封印了共142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再抓獲1名控制有關單位者(管理人)及增加3名不合作義務者。 在執行調查中,向在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內的661名住客調查取證,住宿者中有36名逾期逗留人士及29名非法入境者,已交警方處理。目前,旅遊局共開立了142個制裁卷宗,並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對29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經營者)各科處罰款澳門幣20萬元。至今,已有2名違反者在法定期限內主動繳交了澳門幣20萬元的罰款。同時,21名不合作義務者各被處罰款澳門幣3000元,9人已繳納罰款。 按法律,任何違反者在法定期滿未繳罰款,旅遊局將通知財政局對其執行強制徵收,並知會治安警察局,當事人如非本澳居民將被禁止進入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