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0714號
2011年07月14日
星期四
裸照脅迫女友復合 大學生被捕
2011-07-14
【本報訊】一名在台灣就讀的大學生,利用偷錄下來的前度女友裸照,要脅對方復合,事主不甘遭脅迫,向警方報案求助,警方經調查後將疑人拘捕,並在嫌犯家中電腦起出與案有關的裸照。 涉案疑人姓郭(男,廿歲),案中女事主姓李(廿歲),兩人同為澳門居民,均在台灣讀書,就讀不同院校,剛於上月於暑假回澳
男女主角在台唸大學 前日上午九時半,李女致電治安警察局報案,稱遭姓郭的前度男友以裸照脅迫,要求事主與他復合,對方並謂若拒絕,會將事主的裸照公開,事主向警方表示,與郭原為情侶關係,但已於今年四月分手,至六月中突收到郭的短訊,要求與他復合,否則會有「意外驚喜」,將事主曾拍的裸照公開。 在六月底放暑假由台灣返澳後,李女曾住郭家中,將郭手提電腦內有關她的裸體照片刪除,但至七月初,事主又再接到郭的同樣短訊,因自己已對裸照刪除,故對郭的要脅短訊未有理會。但至前日上午,李女收到郭的電郵,內附有三張包括半裸及全裸的照片,以及台灣讀書的同學電郵地址,郭在電郵中再脅迫事主復合,否則將裸照寄給台灣同學
裸聊出事 李女又稱,相信電郵所附裸照,是郭偷錄的,因在今年一月份,當時兩人仍是情侶關係,在不同院宿舍內透過電腦視訊聊天時,她順應郭的要求,裸體與郭對話,相信裸照是當時郭趁機偷錄下來,現用來向她要脅。
警員搜屋發現裸照 警方接報「後派員到筷子基郭某家中調查,在郭的電腦內除發現有李女所指的三張裸照外,另有五張李女與郭合照的相片,其中一張李女有裸露的,另外一電腦內亦存有一月份郭與李女裸聊時的片段,郭承認是當時錄存的,用來日後欣賞,亦承認分手後曾要求與李女復合,亦知李女曾刪除了電腦內部分裸照。 經調查後,警方已對案件移交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