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回歸 豐富中國法制

2011-07-14

(本報訊)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徐顯明指出,香港和澳門的回歸,意味著中國的法制增加了多元性,變成了一個有著更豐富內容的復合性法律體系。最為重要的是,「一國兩制」作為一種史無前例的立法與法律實踐,對於中國和整體憲政結構帶來的深刻影響和變化是無比巨大的。 《中國法律體系與「一國兩制」》專題報告會昨天下午在澳門世貿中心蓮花廳舉行,由全國人大常委、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徐顯明作專題報告。報告會由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主持(見圖)。徐顯明在演講中對於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歷程、內容和經驗的論述,在談到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與「一國兩制」的關係與聯系時作了上述表示。 徐顯明表示,在中英、中葡就香港、澳門問題進行談判以及後來制定兩部基本法的過程中,已經遇到了不少憲法上的難題,包括在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方面、關於國家結構形式、選舉制度、政黨制度、司法制度等方面。他認為,特區行政區中的中國公民不僅有權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而且還享有比中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廣泛得多的權利與自由;特別行政區可以採用不同於內地的選舉制度,這使得中國的整個選舉制度呈現出多樣化的特徵。在司法制度方面,根據基本法,特別行政區各自保留自己的司法制度,不受內地司法制度的影響,自己擁有終審法院,對所有案件享有終審權。這能夠保證港澳的平穩過渡,而且香港和澳門良好的法治狀況對內地司法改革起到了示範的作用。 大陸、香港、澳門分屬社會主義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的法律制度。徐顯明表示,港澳回歸中國,意味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由一個單一法域國家轉變為一個多法域的國家。而不同法律制度的存在會帶來一系列在單一法制國家不會產生的問題,如國際法律衝突的問題、國際法律協助的問題,以及在「一國兩制」實施中的憲法和法律解釋問題、違憲審查制度,國體與政體問題等。總之「一國兩制」的實施給中國的法律與憲政結構帶來的問題複雜和多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