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0721號
2011年07月21日
星期四
加拿大移民部:賴昌星只有罪犯聯繫而無社區關係不宜釋放
2011-07-21
【中新社多倫多七月二十日電】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為是否釋放賴昌星而連續舉行了兩天的拘留聽證會,移民部律師塔西在當地時間十九日作出了『賴昌星在加拿大沒有社區聯繫,只有與罪犯聯繫』的結論,要求無論如何不能將賴昌星釋放。 此間出版的明報二十日在頭版頭條上引述塔西的話說,尤其是距七月二十五日賴昌星被遣返的時間已不到一週,更不能大意。 塔西強調,賴昌星雖然在加拿大已無家人,但根據亞裔幫派犯罪專家、溫哥華市警察局資深探員費希爾所列舉的證據表明,賴昌星與好幾位『大圈幫』成員或周邊人士有密切來往,而這些均違反賴昌星應該遵守『不能與幫派分子交往』的保釋條件。 另一名移民部律師布思羅伊德則提醒,賴昌星與『大圈幫』、『大家姐』殷東斯相識的關係長達九年,他們在二零零零年即一同去賭場,由於涉及將籌碼換現金的可疑不法交易,雙雙被禁足賭場,一直到殷東斯被謀殺前,兩人還是有電話聯絡。 賴昌星拘留聽證會代表律師拉森代表賴昌星,否認所有移民部針對賴昌星在列治文市的一處大宅開設賭局等指控。 拉森在聽證會上雖然有交叉盤問證人的時間,但對證人所提到賴昌星與犯罪組織的聯繫,以及他與多名『大圈幫』人士見面的情況,都沒有作出說明。 被關在楓樹嶺菲沙地區懲教中心的賴昌星,在聽證會上再請拉森投訴在監獄被以『重刑犯』看待的不滿。 拉森說,對喜歡交朋友的賴昌星來說,不能打電話,造成他的精神壓力最大。拉森說,被轉監後的賴昌星比以前顯得緊張,可能是對接下來的聯邦法院官司、以後他在加拿大的處境未來的改變感到憂慮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