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港澳合作高層會議在港舉行

2011-07-21

【特訊】第四次港澳合作高層會議昨日在香港召開。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及香港特區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分別率領兩地代表團參加和主持會議,雙方回顧了過去一年在各個領域的合作情況和討論了未來的合作方向。雙方均認為現有的合作和聯絡機制富有成效,並將繼續積極推進和深化港澳之間各領域的合作,實現共同發展和進步。在過去一年,在港澳兩地在旅遊、醫務、公務員培訓等方面合作取得進展。雙方在會上亦就《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和《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進展情況作交流。雙方同意繼續在多個領域,特別是旅遊、文化和公務員培訓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合作和資源共享,相互推動和實現兩地共同發展。 譚伯源司長指出,自去年七月第三次港澳合作高層會議以來,港澳合作繼續穩步務實地展開,合作的範疇亦新增加了食物安全和航空協議兩個,使港澳兩地聯絡機制的合作範疇總數達18項,其中在旅遊、醫務、公務員培訓等方面合作取得了較好的進展。 其中,旅遊合作在過去的基礎上繼續加強和深化。主要工作:一是旅遊部門舉辦會議,開展對口交流,協調解決相關問題;二是互相參加對方舉辦的旅遊活動,推進業界合作;三是聯合開展對外旅遊推廣活動,共同開拓市場;四是進行旅遊情況通報和資訊交流。未來將繼續在共同開拓旅遊目標市場、完善旅遊資訊交流機制、共同做好市場監督和管理、推動業界交流等方面深化合作。 在醫務合作方面,港澳雙方衛生部門繼續緊密合作,澳門衛生局與香港醫院管理局簽訂關於心臟科及腫瘤科專科醫生培訓計劃的服務協議由2010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雙方亦繼續在急症培訓課程、醫院認證、藥物事務、傳染病通報、公共衛生化驗、控煙工作等多方面展開了深層次的交流和合作。未來,這些合作將進一步深化和加強。 在公務員培訓合作方面,在第三次港澳合作高層會議後,澳門行政暨公職局與香港公務員事務局繼續加強交流,重點就強化培訓資訊交流機制、合作發展網上培訓、公務員交流、優化培訓管理系統等方面加強合作。澳門籌備公務人員培訓中心,借鑒了香港經驗。澳門希望借鑒香港公務員培訓的經驗,完善公務員培訓機制。在澳門公務員培訓中心成立後,兩地公務員培訓機構將考慮簽署正式合作協議,建立伙伴關係,推動雙方在交流訊息、舉辦培訓活動等方面的合作。 會上,雙方亦就《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和《粵澳合作框架協議》進展情況作深入的交流。 參加今次高層會議的澳門官員還有行政長官辦公室代主任柯嵐、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代主任林浩然、文化局局長吳衛鳴、海關助理關長吳國慶、旅遊局副局長文綺華、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岑錦燊、黃善文、梁慧玲、行政暨公職局人力資源廳廳長鄭渭茵、治安警察局副警務總長梁錫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