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促修改職介所發牌制度

2011-07-27

【本報訊】婦聯昨向勞工事務局反映規範職業介紹所意見,建議修改《發出准照予職業介紹所之制度》法令和修訂職業介所發牌制度,提供更具質素的中介服務。 婦聯理事長招銀英等一行多名婦聯成員,昨午拜訪勞工事務局,獲勞工事務局局長孫家雄接見,向勞工事務局反映規範職業介紹所意見。 二零零五年本澳已批出的收費職介所執照約三十五個,但至今年六月已增加至一百七十個。婦聯指出,《發出准照予職業介紹所之制度》已施行十多年,對於申辦職介所牌照要求過於簡單,未能配合社會發展,建議修改相關法令,加強對職介所的監管,同時要檢討及修訂職介所發牌制度,提高開設職介所的要求及標準,規範預防及遏止不規則行為,功能、責任等,完善投訴機制,加強來澳外地家傭培訓,讓她們盡快適應本地文化,減少文化差異引起的矛盾。 婦聯又希望,隨著《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簽訂,澳門可充分利用先行先試的原則,率先考慮輸入廣東省內地家傭,訂定嚴格的僱主及僱員資格審查程序和考核制度,監管兩地僱傭中介公司的法律法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