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行動查獲罪案逾二百宗

2011-08-04

【本報訊】粵港澳三地警方聯合展開的「雷霆11」行動已於週日結束,在為期一個月的反罪惡行動中,本澳警方共查獲二百廿三宗案件,向超過一萬人進行了調查,共將兩百七十九人送交檢院處理,警察總局指行動對打擊及預防境內外犯罪有多方面成效。 警察總局昨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有關「雷霆11」行動結束,警察總局局長助理羅偉業指出,由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進行的「雷霆11」行動,是因應下月在深圳舉行的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提供良好治安環境,以及打擊和預防罪案,是次聯合行動中,澳門警方共動用警力四千七百三十四次,合共向一萬零七十一人調查身分資料,以及共將一千四百九十六名可疑身分人物帶返警局調查,當中包括八百八十一男,六百一十五女,經進一步調查已將兩百七十九人移送檢察院處理。 羅偉業稱:整個反罪惡行動,重點打擊境內外黑社會組織跨境犯罪,非法槍械,有組織跨境賣淫,毒品以及詐騙、洗黑錢和跨境潛逃等犯罪。整個行動動用警力、巡查次數,查獲罪案和涉案罪犯最多的一次,共查獲案件共兩百二十三宗,經受查後被遣走有三百四十六人,當中涉及刑事犯罪有八十一人。是次「雷霆11」行動在預防及打擊犯罪有成效,並有助粵港澳三地警力加強合作和情報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