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司機

2011-08-20

昨午,記者路經風順堂街,見到一輛掛上內地及澳門車牌的名廠車,「違例」停泊在行人道超過十分鐘。其間,有長者需在車輛與牆壁之間的狹縫寸進,更有家長被迫抱著嬰兒行出行車道,險象環生,而「維澳蓮運」巴士經過時,司機也要小心翼翼,避免撞碰而釀成交通擠塞。 見到「自私司機」的「妄顧他人安全」的所作所為,既知道不能用緊急電話號碼通知警方,身上又沒有其他電話號碼,惟一可做的是把那情況拍攝下來。當車輛離開後,記者回到辦公室,遂以「市民」身分致電治安警察局查詢。  

警方:照片不能作檢控 接聽電話的警員回答:「你拍了照,車輛離開了,沒有問題了。」市民問:「即是犯法後離開了,便沒有問題?」警員再答:「不是犯法,只是違例。犯法與違例是不同的。」 說到這裡,該警員要求市民等候約四十秒後說:「相片是可以 (偽) 做的,對嗎?我不是質疑你。所以,我們都『唔當係一樣嘢』。如果,你下次遇到那情況,不需要拍照的,可致電給交通廳通知,我們會過來處理。」 市民又問:「有沒有服務承諾,致電後警員多久到場?」該警員稱:「我們不會說多久到達,警員會盡快到達,因為可能有其他工作處理中。」電話對話完結前,記者也表明了身份。在此提醒,市民要隨身帶著交通問題查詢電話「28374214/85986376」,遇到可惡的「違例」交通事件便可致電通知警方。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