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毒品案三嫌犯 表證成立被羈押

2011-08-23

【特訊】檢察院就日前發生的兩宗毒品案,完成初步偵訊工作,六名涉案嫌疑人的其中三名已被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 首宗案情顯示,涉案的四名内地人兩男兩女,分別姓吳、李、林和姓湯,年齡介於二十四至四十八歲。警方於八月十日下午接獲舉報,懷疑有人在某酒店客房内吸毒,隨即派員調查。警方在該客房内將四名嫌疑人拘捕,並搜獲一批吸毒工具及『可卡因』、『冰』等毒品,連包裝超過三百克。次宗案件的兩名本澳男子分別姓崔(二十歲)、姓劉(二十二歲)。於本月十三日淩晨,兩名嫌疑人駕駛一輛重型電單車,途經關閘馬路遇警方查車而加速逃跑,後被警方截停。隨後,警方從電單車頭盔箱、被崔某棄置地上的一個膠袋内以及劉某住所,共搜獲約重一百七十克的毒品『K仔』和一百零四粒毒品『五仔』,以及分裝毒品的電子秤和小透明膠袋。 承辦檢察官分析案情及證據後,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首宗案件的吳某以及次宗案件的崔某和劉某已涉嫌觸犯販毒罪,經向法官建議並獲准對三人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即時送往路環監獄羈押候審。其餘三名嫌疑人因涉嫌觸犯吸毒罪和不適當持有器具或設備罪,被採取了必要的強制措施。案件交還警方作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