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未有條件統一擬法工作 陳麗敏坦白承認

2011-08-27

【本報訊】政府推出每年立法統籌制度一年,去年只向立法會提交了七份計劃內的法案,其餘法案是計劃以外,被立法會主席批評立法統籌制度有待改善,以及希望法務部門能加強與立法會的互動。行政法務司長陳麗敏(見圖)承認, 現時未有足夠條件由統一部門進行各項法律草擬工作,但政府已逐步朝該方面邁進,並將繼續與立法會加強溝通,做好立法工作。 至八月十五日,政府今年已通過及頒佈了二十八項行政法規, 去年制訂了每年立法統籌制度,原計劃的十五份法案中,只送交了七份到立法會。陳麗敏昨出席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楊儉儀及行政暨公職局副局長馮若儀的就職儀式後,被記者訪問時表示,立法統籌機制今年初正式設立,工作推進當中,目前正加緊推進其他法案,希望年底前經行政會討論後再送交立法會。由於立法規劃首年提出,要總結經驗。同時,政府很重視立法會主席劉焯華對立法統籌機制的看法。  

優先解決民生 才多交規劃以外法案 因應社會急速發展及迫切需要,她表示,由於社會發展太快,有需要在立法規劃上作彈性調整,優先解決涉及民政民生的問題,故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了規劃以外的十二項法案。 政府今年向立法會提交了十九項法案,當中十項已獲通過並成為法律,八項獲一般性通過後正由相關的委員會作細則性審議,其餘一項亦計劃在立法會休會後提交。她表示,立法會過去一會期通過十二項法案,體現出立法會支持及配合政府成果,有需要肯定立法會工作,以及推動法改統籌的成效,重申,政府會繼續與立法會溝通,有信心會將相關的法案做好。 在立法過程中,法務部門及相關範疇的部門都會與立法會充份溝通和合作,包括條文就充分溝通。 現時立法工作仍分散於不同範疇,由相關公共機構制定,對於劉焯華希望由法改局統一制定,陳麗敏坦言,暫時未有條件集中由法務部門進行法律草擬,但已逐步向此方向邁進。未來希望能能鞏固專有的法律人員團隊,統一進行法律工作,基於每個範疇均有其專業性,故此政府暫時會繼續加強統籌及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