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金質詢電訊服務

2011-08-30

【特訊】議員陳明金質疑電信管理局未有對電訊公司有效監管。對於政府早前表示固網市場開放後,現有網絡設備仍交予現有公司管理,他質疑經營者同為管理者是否合理。陳明金就澳門電訊公司服務情況及明年電信市場開放向當局提出書面質詢,他同時要求當局公佈明年電訊市場開放時,固網電訊營運牌照的競投資格及數量等方面的規劃。 其書面質詢如下: 「在社會強烈的訴求下,澳門電訊有限公司(下稱電訊公司)終於在本月1日下調住宅寬頻服務收費及不同程度調升網速,並稱希望新收費方案有效回應居民以更合理的價格使用高速寬頻服務的需求。然而,不少居民反映,相關的收費仍明顯高於鄰近地區,如此次調整方案中,電訊公司將上載速度原為10MB、月費為633元的光纖寬頻,調整至速度為25 MB、收費388元,雖然對網速和收費調整的幅度不小,但與香港有關方面相比仍差強人意,如香港電訊盈科公司現向當地居民所提供的速度為200MB光纖寬頻,月費只需165港元,兩者差距十分明顯。 長期以來,電訊公司壟斷著本澳的專線、寬頻供給等固網服務。在其壟斷經營的局面下,近幾年來,該公司的盈利一路高歌,2008年稅後盈利為7.06億元,2009年則上升至7.41億元,去年更是達到8.14億元。但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社會對電訊公司的服務質素、高昂收費的批評聲卻是越來越強烈。社會普遍質疑的是,電訊公司在獲取高額利潤的同時,似乎不僅未能有效改善服務質素,亦未能合理降低收費回饋於民。有網友直指電訊公司為:「收費一流,服務九流。」    然而對於此,有關當局長期消極作為,似乎只是將有關問題的解決寄託於明年電信市場的開放。但是,距2012年1月1日正式開放的時間只剩四個月,目前對於將新增多少個經營牌照及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情況等,社會均不得而知。如此情況,可能難以讓有意競投的公司做好充分準備,且鑒於早前政府與電訊公司所簽訂有關合同的束縛,屆時會否影響新的運營商參與競爭而難以實現市場的真正開放? 為此,本人提出質詢如下: 1、電訊公司作為經營公共事業的專營公司,在注重盈利的同時,更應該兼顧社會責任。但隨著其近年來的盈利情況一路高歌,有關服務質素不佳、收費高昂的批評聲音也一浪高過一浪。作為監管部門的電信管理局,到底如何有效監管?在壟斷經營的前提下,面對電訊公司盈利節節攀升,公共利益是否被蠶食?如何科學釐定收費標準?如何科學評估電訊公司的盈利與之服務及收費水平是否相符?對於該公司此次寬頻服務收費方案的調整有何客觀評價?是否真能有效回應社會訴求? 2、根據政府與電訊公司早前簽訂的《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固網市場明年開放後,現有的網絡設備仍交予電訊公司管理,電訊公司這種既為經營者又是管理者的身份,是否合理?消委會2008年研究報告曾建議成立一間獨立的批發網絡營運公司,將管理和使用分開,讓合資格經營者都可根據網絡開放條件而競投,當局對此有何取態? 3、電信管理局局長陶永強於今年5月底表示,因應固網電訊服務於明年全面開放,政府將陸續就市場實際發展情況逐步發出相關經營牌照,並爭取在2012年前招標。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於6月28日舉行的第八屆亞太電訊與資訊及通訊科技發展論壇上亦表示,對於電訊市場的全面開放,政府已作好部署。對此,當局可否告知,對於固網電訊營運牌照的競投資格、數量等方面現有何規劃?具體部署了哪些工作?何時可啟動招標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