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廈截層賠償未傾妥

2011-09-05

【特訊】因為政府於二OO八年開始限制東望洋燈塔周邊樓宇高度而停工的東望洋斜巷一座高層大廈,有關問題至今未見有解決跡象,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曾經說過,政府與該大廈的發展商可能在去年四月份達成協議。他當時說,雙方正在「友好協商」中,政府「會以現金或土地又或兩者結合」的方式向發展商作出「賠償」,但至目前為止,未見公佈任何一種「賠償」方式,亦未見當局任何消息透露或任何協商拖延長久的原因解釋。葡文記者向土地工務暨運輸局查詢,該局的回覆只是:「政府一直與發展商保持溝通和協商,但至今未具體達成共識。鑑於協商正在進行中,不適宜透露細節」。 該局又以電郵方式回覆記者:如有關於此事的進一步資料,將於適當時候公佈。 二OO八年政府設立了一個跨部門小組,負責與發展商洽商解決上述大廈因為「限高令」而停工的「賠償」問題。該跨部門小組的成員是誰,亦未見土地工務局透露,該局只是說,小組由該局的官員以及文化局、物業登記局、財政局和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的代表組成,具體人名不透露。 去年當局曾經說過,工作小組已提出一項建議以及「賠償」金額的報告,又說正在考慮不同的解決方案,其後至今一直沒有關於此事的音訊。 上述東望洋斜巷在市民和輿論壓力下被當局著令停工的大廈,原設計高度是一百二十六米,建至八十米高的時候,被著令停工,因為行政長官於當年四月份作出批示,指該區樓宇高度不得超過五十二‧五米,以免遮擋松山世遺景觀。 (摘譯自《澳門論壇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