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0919號

2011年09月19日

星期一

部份裝修工種仍須入則申請

2011-09-19

值得注意的是,不需申報或入則申請的裝修工程,主要是簡單工程,對於下列較大型的家居裝修工程,必須在施工前向政府提交由具專業知識的已註冊工程師所編制的「更改工程計劃」,獲批准才可施工。包括:變更單位用途、面積或樓宇結構,更改單位出入口、改動外牆飾面,外牆門窗或供水或排水渠網位置等。 至於商?裝修工程,簡單裝修工程仍須填寫《非家居更改、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專用表格,向土地工務運輸局申報,以下情況則仍須遞交工程計劃,在獲發准照及批准動工後才可施工。包括(1)單位實用面積超過120平方米、兩個或以上獨立單位打通後的面積超過120平方米;(2)改變單位用途、加大面積或更改樓宇結構;(3)更換地面層單位以外的外牆飾面或外牆保養及維修工程;(4)裝修工程影響單位內的消防系統的正常運作;(5)須申領行政准照的場所。 如果商舖是屬於被評定的紀念物、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及已評定為受保護的建築群和地點內,若要進行門面或外牆的裝修工程,無論單位的實用面積多少,都要入則並獲批准才可施工。      由土地工務運輸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