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0928號
2011年09月28日
星期三
北區食肆燃料儲存嚴重超標遭勒令停業
2011-09-28
【特訊】民政總署聯同消防局及燃料安全委員會成立的聯合小組,針對飲食場所防火安全及燃料使用狀況,進行聯合巡查,行動中發現其中一間位於北區的食肆,燃料存量嚴重超標,經過複查後仍沒作出改善,小組詳細評估,認為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決定勒令有關食肆停止營業,直至其獲得改善及不再對公眾安全構成影響為止。 聯合小組在巡查中發現,於該違規食肆的廚房內,存有九罐石油氣,已涉嫌嚴重違反有關場所石油氣存量不可超過四罐(不論空罐與否)的規定;同時,小組在檢查該食肆的爐具及防火設施時亦發現,石油氣喉管陳舊,部份防火設施已過有效期。另外,小組亦發現場所使用鄰近大廈之中央石油氣,唯相關燃氣管道未見設有流向標示且部份脫色,存在一定程度的危險。民署已按相關法例向該違規食肆即時作出檢控,並要求在限期內作出改善。但改善期限後經複查該食肆仍未有改善,場所內除仍存有七罐石油氣,小組更發現場所於食客區地下設有一隱閉的非法燃料缸,違規情況嚴重且存在即時危險。小組經過詳細的考慮及評估,認為該違規食肆已對公眾及環境安全構成嚴重影響,且屢勸不改,故決定根據相關法規規定,採取其中必要之臨時措施,勒令要求該食肆禁止向公眾開放及營業,直至其獲得改善及不再對公眾安全構成影響為止。若被勒令停業的食肆不理禁令繼續營業,將可能控以違令罪。 為歇止有關場所存放過量燃料或違反防火安全的違規情況,減低安全隱患,巡查行動將持續進行,並會以過去有不良紀錄的食肆列作優先巡查對象。聯合小組在巡查食肆的同時,亦會為食肆提供場所使用燃料的技術意見、安全指引以及經營安全注意事項,期望能盡快將違規行為糾正,合理地警惕及提醒各飲食業界切勿存放過量燃料以及定期檢查爐具設施,注重消防安全。民署重申,封閉場所是最後採取的嚴厲手段,希望業界能自律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