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1022號
2011年10月22日
星期六
警執法受辱 市民代報警 惡人揚長去 警未有回應
2011-10-22
【本報訊】昨日有市民致電電台節目,爆料凌晨有市民辱警,並拍打警車,當值群警非但並無拘捕「惡人」,反而收隊而去,事件令人感覺離奇。若報料屬實,人們不禁質疑,警方因何如此「忍辱」,是否另有內情!警方暫未有回應 報料市民昨晨致電澳門電台時事討論節目稱,昨日零晨時份,他在黑沙環區家中聽到街上有爭吵聲,往窗外望,見街上有警員正設立臨時截查站,截查路過人車。
粗言辱罵。腳踢警車 報料人稱,當時見到一名操閩南口音男子,雙手叉腰,近距離怒目視警員,並以粗口辱警,其後該惡男更走前腳踢及拍打泊於檢查站附近的警車。 該市民稱,現場當時有三名軍裝警員,其中一人為交通警,他們見同袍被辱,並無大反應,反而有另一戴頭盔男子,上前勸惡男息怒,警員見惡男拍打警車,亦只是以手電筒檢視警車而已,對惡男並無採取拘捕行動。 相反,報料人見狀,反代現場警員兩次致電九九九報警,但稍後,現場警員都卻收隊而去。 此事引起傳媒關注,覺得事件離奇,若報料屬實,因何當時被辱警員,顯得如此「忍辱」,威嚴何存?警員平日在遊行等公眾事件,常與手無寸鐵與傳媒發生摩擦,但面對惡人,表現反而顯得如此「軟弱」?是否另有原因,實情耐人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