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僱投訴被剋扣工資濫收費用 回歸以來共七千餘人次

2011-10-25

【本報訊】長期以來,外地僱員被以不法手法剋扣工資或濫收費用等情況不時發生,勞工局局長孫家雄表示,由回歸至今年第三季,共有七千餘人次的外地僱員就此作出投訴,涉及僱主已履行相關金錢債務的外僱共有三千餘人次,涉及須轉交司法機關跟進的有近四百人次。他強調,外僱無論處於如何弱勢,如果其權益確實受損,只要在法定追訴時效屆滿前作出投訴,勞工局定會依處理。他呼籲僱主不要心存僥倖,逃避法律責任。 議員關翠杏指一直以來,外僱被以不法手段剋扣工資,濫收費用,甚至要求在發薪後返還相當部分工資等情況屢見不鮮。雖然勞工局和工會多次接獲和處理過此類的投訴,司法警察還偵破過數十名外僱被扣留證件和提款卡案件,但有關情況仍然繼續存在。對此,她向當局質詢,相關違法行為遏而不止,是否顯示現有的監管和執法機制存在漏洞?當局是否主動稽查和監察相關侵權行為是否存在?當局有可行措施鼓勵其舉報侵權者?作為具權責批准和監察外僱輸入的部門,在接獲侵權個案後,在各自職權範圍內會否從機制上作出跟進或檢查工作? 勞工局局長孫家雄昨天在立法會回應關翠杏的質詢時表示,當外地僱員與其僱主結束工作關係時,無論其如何弱勢,倘其權益確實受損,只要在法定追訴時效屆滿前作出投訴,勞工局定會依法處理。故此他呼籲僱主不要心存僥倖,逃避法律責任,或許外地僱員為保工作而在合約有效期間不作出投訴,但在其合約期滿時,這些外地僱員很多都會作出投訴,勞工局在接獲有關投訴後依法進行跟進處理,絕不會對權益剝削問題坐視不理。 按照勞工局就短付工資及扣薪的投訴事宜所作的統計數據顯示,由回歸至今年第三季期間,該局接獲非本地工人合共七千零二十三人次上述事宜作出投訴,當中將個案轉送司法機關跟進,涉及僱主已履行相關金錢債務的非本地工人共有三千零十五人次;而涉及須轉交司法機關跟進個案的非本地工人共有三百九十五人次,其餘三千六百一十三人次為投訴理由不成立或個案仍在調查當中。另外,自二零七年人力資源辦公室設立起至今年第三季期間,該局就上述投訴事宜向該辦公室作出通知所涉的非本地工人合共四百二十三人次。 而人力資源公室代表表示,該辦公室與勞工局有緊密的聯絡機制,如出現過界、過職、非法工作或短付工資等違法行為,勞工局會依規定對有關僱主的聘用作出全部或部份廢止,剝奪其新申請聘用六個月至二年的附加處罰,並將處分通知人資。她說,從「外僱法」生效至今年九月底,該辦共接到勞工局三十五宗有關行政違法的通知,涉及廢止聘用許可的附加處罰有四十五宗。人資辦接到有關通報後,立即執行附加處罰,即時取消有關聘用許可,在期限內拒絕受新申請。 她說,對於短付工資情況,人資辦接到勞工局通報後也會跟進。至今年九月共收到這類轉介個案約五十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