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1031號

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

僭建 城市怪獸

2011-10-31

問題積重難返 你說怎麼辦? 樓宇僭建,是自私和危險行為,也屬違法行為,僭建物會加重樓宇本身的負荷,影響到結構安全,部分佔用公共空間阻塞通道的僭建物,更影響到防火安全,危及到住戶本身及公衆的生命財產。 雖然如此,過去一段長時間,官民似乎對僭建行為並不在意,君不見各式各樣的僭建物在本澳各區樓宇幾乎無處不在?抬頭仰望,大廈外牆滿布大大小小的花籠簷篷、冷氣支架、露台趟閘、金屬製品等等,各適其適;高處俯瞰,則滿目盡是鐵皮屋頂,高低起伏、蔚為奇觀,當中不少就是天台屋和平台屋。 以上所看到的,都只是大廈的外觀,看不見的大廈內圍,情況也不遑多樣;在天井開鑿一個窗或加建一層、在梯間加一道鐵門、在單位門前加一個雜物櫃、在公共走廊加一道閘佔用空間甚至佔用防煙廊、改動單位間格更是家常便飯,凡此種種,比比皆是。據非正式統計,目前本澳超過九成樓宇存在不同程度的僭建,可以說,本澳僭建物今天幾近「氾濫成災」,到了積重難返的地步。 澳門的非法工程和僭建問題存在已久,以五、六層高的唐樓最為嚴重,造成今天的局面,與澳葡時代長期缺乏監管有莫大關係,「冇王管」加上居民的法治和公德意識薄弱,於是你加我又建,好像成了風土文化,當年建築商的售樓廣告也毫不避諱聲稱「五樓連天台」,地產中介也游說買家購買頂樓,稱「多付兩三萬就可以多一個天台使用,有需要時還可以加建一層……」。就這樣,經過二、三十年的放任自流,發展成今天難以收拾的局面。因此說,澳門的僭建問題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  

拆遷組任重道遠 近年,特區政府為遏止非法工程和僭建問題繼續惡化,採取了多項積極措施,包括成立由土地工務運輸局、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消防局、房屋局、民政總署及社會工作局組成的「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簡稱「拆遷組」,透過加強部門之間的協作,縮短行政程序,加快打擊僭建行為,尤其是新增及嚴重個案。與此同時,特區政府亦正在積極修法,修訂沿用了二十多年的《都市建築總章程》等,希望透過完善法律法規,更有效打擊非法工程,遏止僭建問題繼續惡化。「拆遷組」自去年三月成立以來,已採取了多次行動,處理了二百多個僭建個案,清拆了百計的僭建物。 當局現時處理僭建物的基本原則是按「輕重緩急」:對於新增或翻新個案,會列作優先處理個案,並已增加巡查人手,採取遏止性措施打擊,若違法人心存僥倖加快非法工程興建,即使已完工或已有人入住,均會繼續拆遷行動,追繳拆遷費用及罰款。新建大廈在相若時間出現的新僭建物,當局會發出集體清拆令,批量式處理,以加快處理效率。  

逐步疏理不一刀切 對於舊有個案,當局表示不會「一刀切」取締現有僭建物,但會持續不斷逐步疏理歷史遺留下來個案,並會優先處理被評為影響消防安全、僭建物本身殘危、影響樓宇結構安全、引起塞渠漏水、影響環境衛生、及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等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