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1031號

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

處理僭建 宜兼顧法理情

2011-10-31

身兼中區社諮會委員的街總大廈工作委員會主任黃祖添表示,舊區重建、重整計劃本應是解決本澳僭建問題的大好契機,透過重建重整,舊樓整幢拆建,僭建問題自然得到解決,但是,舊區重建重整畢竟是澳門的新事物,涉及很多複雜問題,本澳以往並無這方面的經驗,相關法律法規幾乎是「真空」,如搬遷賠償等一連串的法律條文至今尚未釐清,故計劃進展十分緩慢,當初預計計劃可於十年內完成,但目前看來沒有可能。 舊區重建、重整計劃進度緩慢,但本澳的僭建問題也必須要解決,不可再拖。工務局近年也採取了多項積極行動,希望可逐步解決問題。不過,現時市民對僭建物的定義都比較含糊,一般生活所需的窗花欄柵不知是否容許?如何安裝才合法?怎樣安裝又屬違法?政府未有說明,市民模稜兩可,故黃祖添希望政府盡快推出一個明確的指引,讓市民清晰了解,有例可依,減少糊亂僭建情況。他同時希望,政府在制訂指引、修改法律、以及處理僭建物時,都應因應社會實際情況,作出酌情考量,做到法、理、情兼顧。 黃祖添舉例說,一些舊式樓宇,並無預留安裝冷氣位置,但按照法律,在外牆加裝冷氣架已屬僭建,那麼,是否禁止居民安裝冷氣呢?當然不可能,所以適量生活所需的加裝,政府應該酌情處理,同時要訂明有關指引。     黃祖添又表示,一般市民在露台安裝趟閘,基本上是基於防盜和安全理由,老實說,如非保安和安全考量,業主未必願意加裝一道閘,花錢之餘又影響外觀。但若政府這樣都禁止,露台就會成為家居陷阱,萬一發生意外,如早前菲童墮街死亡事件,代價就大。故此政府應該謹慎考慮,究竟家居安全重要還是不影響大廈結構和公眾安全的加裝重要?是否可以放寬一些有現實生活需要的空間給市民?希望作出客觀科學的決定。 黃祖添表示,就有關制訂指引問題,街總已向工務局反映意見多時,局方雖然承諾會做,但一拖再拖,一直未見推出,至月前,工務局透露預計會於今年底推出指引,但現在已經十月份了,希望年底真的有好消息。     至於天台屋問題,由於數量也不少,居住天台屋的人可能涉及成千上萬家庭。因此黃祖添認為,處理時應實行「清拆」與「安置」相結合,對於天台屋是唯一家園的住戶,應先安置好才清拆。此外,他們的意見始終是:如果天台屋沒有即時危險、不對其他住戶構成影響、沒有塞渠滲漏、沒影響大廈結構安全等,則可按輕重緩急,暫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