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制度堪借鏡
2012-01-03
在中央提出「住有所居」的目標下,近年全國各地紛紛推行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重慶市在當中可說是「帶頭大哥」,其政策創新、大規模開工的情況,連國家副主席習近平一○年到當地視察時,都給予高度肯定和評價:「重慶搞公租房建設是一個德政,是一個善舉,在全國是一個積極的探索,尤其是對解決農民工住房難,進城入戶難等提供了有益的經驗。」
三年建四千萬米公租房 重慶二○○九年提出「市場+保障」雙軌制房屋供應體系,實行「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場、高端有約束」的政策方針,將公租房建設列為民生施政之首,爭取三年(二○一○至一二年)開工建設四千萬平方米、逾六十萬套,解決過百萬中低收入人士的住房問題。 同時,計劃到十二‧五末期時,公租房與原有的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危舊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農民工公寓等保障屋,能實現覆蓋重慶約三成居民的住屋。國務院要求十二‧五的目標是兩成,而重慶現則已達一成五以上。 當地現時公租房建量是全國第一。到一一年底,已開工的有二千七百二十五萬平方米,佔三年計劃中的六成八,同時開工量佔全國公租房總量百分之十四。官方並要求每個項目基本一年半到兩年要完工。 提供近一萬八戶的首個公租房項目民心佳園現已陸續交房。到一一年十二月為止,已組織四次公開電子搖號(抽籤)配租,加上工業園區和遠郊區縣的部份,至今共有十一萬戶、涉約三十萬人獲分配公租房。
打破戶籍限制創先河 只要年滿十八歲,有穩定工作和收入,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在主城區工作的本市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十三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人員及進城農民工、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就合資格申請公租房,不受戶籍限制。 值得一提的是,最初申請是有收入限制,單身人士月收入不得高於二千元,兩人或以上家庭月收入人均上限則為一千五百元。後因應民眾初期的反應,有關方面調整政策,降低准入門檻,包括取消收入上限、開放新進三年以內的公務員申請等,進一步擴大保障範圍,回應民意訴求。
先租後買永遠姓公 至於公租房租金政府訂定,原則上是不高於同地段、同類型商品房市場租金的六成,租約一至五年不等,續租須主動申請再審核。在租滿五年後,合條件的承租人可選擇購買,之後可繼承、抵押,但永不得出租、轉讓、贈予等市場交易。 若承租者另獲住所,或有其他原因需轉讓,當局則以購房價加利息回購,再作為公租房流轉使用,即在建設、產權及運營管理上始終堅持公有屬性。有關方面認為,不進入市場環節銷售,這就從制度上、源頭上解決了公租房配置中可能產生的尋租、灰色交易等問題。 公租房是每個小區每次開放申請,民眾可自行選擇參與搖號,當局會按根據申請人選擇的地點和戶型面積進行搖號配租。若不中,續申請同一小區,搖中的機會是會有所提升,更有第三次必中的「不成文」規定。 不管門檻如何寬鬆、公房如何優質,不能上樓什麼都是空話。副市長凌月明在公開場合就向民眾拍了心口:「我可以保證一條,重慶市政府絕對不會讓符合條件的人,像當年香港輪候(居屋)七年到十年以上,這個事情不會出現!」
明確竣工時間免變調 為讓政策能持續下去不變調,當局也公開提出三點注意事項:「每年都有當年的開工任務,當年的事當年要做完」、「防止表面應付,每一個公租房建設既要抓好開工,還要明確竣工時間」,以及「竣工以後要認真抓好交付到有需要的使用者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