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籲多使用自助服務機 辦理在生證明

2012-01-05

【特訊】社會保障基金表示,辦理2012年度「在生證明」服務首日(3日)共有5624人已辦理本年度「在生證明」,其中1280人透過自助服務機辦理。社保呼籲養老金及殘疾金受益人,多利用分佈在全澳共26個地點的自助服務機辦理「在生證明」。 領取社保基金養老金或殘疾金的受益人須於每年1月辦理「在生證明」,今年需辦理人數為57400人。於首個工作日,使用9個服務點包括仁慈堂婆仔屋、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民署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共3個地點)及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共3個地點)辦理的共有4344人;使用設在全澳共26個地點的自助服務機辦理的共有1280人。 由於辦理期限有一個月,且今年社保在全澳各區,包括衞生中心、出入境口岸、社會工作中心等新增26部在生證明自助服務機,社保基金呼籲有關受益人可於收到通知書後,細閱信件內有關自助服務機及服務點的位置,再選擇到就近的地方辦理有關服務。有關通知書會於本周內全部寄出,預計最遲於下周五收到。 因患嚴重疾病致無法自行活動而未能辦理在生證明的受益人,可由澳門註冊醫生填妥在生證明通知書背頁的證明書,由受託人連同受益人澳門居民身份證正/副本,遞交到各服務點辦理;而長期居住內地或國外而未能回澳辦理在生證明的受益人,除可郵寄或由受託人提交受益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及本澳聯絡人聯繫方式外,還須遞交由內地相關機構發出的證明文件,或由駐當地中國領事館發出的健在確認表或公證書。 市民如想查詢有關「在生證明」服務的資訊,可瀏覽網頁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