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擴強姦定義 包雞姦強逼口交

2012-01-17

美國聯邦司法部宣布,擴闊強姦定義,包括首次把雞姦男性、強迫口交,乃至「女姦女」等,納入強姦定義之中,新修訂旨在改善聯調局強姦統計數據的準確性。 自一九二七年起,美國聯邦政府把強姦定義為「在女方非自願下,強行以性器官入侵陰道」。女權人士卡爾邦(Susan Carbon)表示,這定義「過時及狹隘」,帶來了很多漏洞,例如受藥物或酒精影響下的迷姦,便未必涉及暴力強迫成分,涉及肛交的強姦行為,以至雞姦男性的行為,也成漏網之魚。 雖然很多地方州分都已擴大強姦定義,以應付各式性侵犯案件,但聯邦政府對強姦的定義,卻逾八十年未改。經女權組織和同性戀組織多年要求下,美國政府終作出修訂。修訂後,強姦將被定義為,「在未獲受害人同意下,以身體任何部分或外物,侵入受害人陰道或肛門,又或以性器官入侵受害人口腔,不管入侵程度是有多淺」。卡爾邦認為,「新強姦定義首次包括所有性別的受害人及強姦者」,不僅雞姦男性屬強姦,就連女性以外物入侵受害者肛門或陰道,也將歸入強姦。 聯調局最新發表的《美國統一犯罪報告》顯示,二零零九年錄得八萬八千零九十七宗強姦,比二零零八年下跌二點六%。卡爾邦指,新強姦定義可能拉高來年的強姦數字,「但這不代表強姦數字增加,只是更準確地計算下來」,有助防止強姦罪行並加強檢控。新修訂對聯邦或各州分的刑事法沒有影響,不會改變聯邦、各州份或地區政府對待強姦案的處理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