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對電費制度檢討提意見

2012-01-27

【特訊】電力是現代社會運作必不可少的能源,確保電力供應的穩定、安全、價格合理和環保是必須堅持的原則,在此前提下,工聯認同通過電費制度的檢討,例如引入累進式的階梯收費模式,推動社會更合理使用能源,達至提升能源效益、節約能源的環保目標,並減輕基層市民的電費負擔。 有關《電費制度和電價釐訂諮詢文本》的內容,工聯具體意見如下: 一、全面檢討電費機制,目前本澳的電費機制已沿用廿五年,無論收費模式、燃油附加費的基準等,已經未能回應社會近年對環保、節能的訴求。工聯認同應通過累進式的階梯收費模式,落實多用者付更多、少用者付更少的用電收費原則,利用價格誘因推動用電量大的用戶、以及大型企業用戶,透過使用更多節能產品和改變用電習慣或改善工作流程等措施,減少用電量。與此同時,要確保有關收費機制不應增加社會總的電費負擔,亦不應增加居民的基本用電開支。 另一方面,現時本澳電費由基本電費及電力收費調整系數組成,有關調整系數已佔居民實際電費支出的四分之一,儘管二○○七年當局曾對系數的能源價格基準作出調整,但與目前的能源價格仍然相距甚遠。故建議新收費機制應及時更新有關調整系數基礎,以提升階梯式收費的效益。 二、電力成本必須考慮環保因素根據諮詢文本,政府委託的國際顧問公司對澳門電費制度的經濟分析指出,本澳電費存在大型用戶補貼小用戶的情況,工聯對此結論有所保留。因為有關分析只考慮供電的固定成本和零售成本,並沒有充分考慮用電量大的用戶應對用電產生的環境成本,如污染物排放、溫室氣體排放等負上更大責任的國際慣例。 故此,工聯認為,當局在檢討電費制度時,有必要將供電產生的環境成本一併列入考量,從而更全面公平地計算電費價格。根據文本提供的資料,本澳近五百個大用戶佔本澳整體用電量一半,且電費較一般住戶便宜,從環保的角度上,這些用電大戶不單要對供電產生的污染排放負上更大的責任,他們亦是最有能力和最能發揮環保節能產品效益的用戶,故推動他們更積極使用環保節能產品和改善工作流程,更好地提升用電效率,將是今次電費機制檢討的重要目標之一。 三、爭取在下次合約檢討調整利潤回報率。在今次的電費制度諮詢過程中,社會不少意見均關注到電費下調的問題,諮詢文本的兩個方案均可令相當用戶的電費有下調空間。工聯認為,要真正創設減電費空間,應該爭取下調專營合約的回報率。去年簽署的新電力合同中,電力公司的投資回報率由百分之十二下調至百分之九點五,已創造出減電費空間,故當局有必要在下次合約中期檢討時,在確保電力供應的穩定、安全、價格合理和環保,以及員工待遇福利不受影響等原則下,爭取下調電力公司的利潤回報率,確保電費價格更合理。而透過電費制度檢討創設減電費空間的同時,更應有措施推動本澳成為能源節約型的社會,以達至提升能源效益、節約能源的環保目標。 四、重新檢視霓虹光管計劃。二○○二年本澳經濟環境仍未復甦,當時政府希望通過『使用霓虹光管招牌電費援助計劃』的資助,減輕工商界和中小企晚間霓虹光管電費的做法可以理解;但近年經濟環境好轉,且有關計劃有違環保節能的原則,產生的光污染亦令不少居民受到困擾,故工聯認為當局有必要檢討計劃存在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