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0305號
2012年03月05日
星期一
香港‧澳門‧烏坎
2012-03-05
北大人一鎚定音,普選特首雖不排除,時間表欠奉,空中樓閣,似有還無;立會更普選無望,「分餅仔」、「政治免費午餐」恐要千秋萬世,理由乃基本法規定「由多數選舉產生」,基本法又「不可輕易修改」者,潛台詞就是「不能修改」,實比聖經更神聖,一字不可易。 正當烏坎村民一人一票選村委,打響了中國民主第一槍,當下更顯港澳「小圈子選舉特首」的齷齪不堪,近日香港的特首爭奪戰被形容為泥漿摔角,看得港人瞠目結舌,所以如此,皆因小圈子選舉,候選人只代表小圈子利益,今勻還可能涉及國內的權鬥。在香港,特首之爭亦是財團及既得利益階層之爭,候選人只向小圈子負責、只向小圈子求票、只望得到中央祝福,絕大多數港人連揀爛蘋果的資格也沒有,卻要承擔倒行逆施、官商勾結的惡果。 在澳門情況更糟,這裡的小圈子選舉連競爭也沒有,沒有對手的制衡(從自己利益出發),日後上台執政更加可以為所欲為,前事歷歷在目,眼下昭昭明甚。香港人尚可迎來二零一七年來的「普選特首」,中央雖或會在提名委員會設卡,篩選候選人入閘,但都比澳門特區普選特首無期要好。當然,烏坎村村委會選舉採取不設候選人方式進行,即沒有了資格設限,沒有了提名委員會之類的關卡,坎村民更是行使及享有了最直接的民權,要比港澳人都幸福,難怪不少村民接受新華社記者訪問時都用「興奮」、「激動」和「高興」等詞彙來形容自己參與選舉、獲悉投票結果之後的心情。 不妨讓我們來重溫《新華日報》上世紀一九四四年的評論:「人民所享有的民權,不能不是愈到下層,愈廣泛,愈直接。代表人民的所謂代表機關,不論是國會也好,人民代表大會也好,必須由人民自己選出的代表組成,否則這種機關,便不是民意機關。…… 人民要享有同等的被選舉權,如果事先限定一種被選舉的資格,甚或由官方提出一定的候選人,那麼縱使選舉權沒有被限制,也不過把選民作投票的工具罷了。」 果然烏坎村實現了中國共產黨和人民預約的天堂,令人好生「激動」(雖然政論家會指出烏坎經驗只是特例, 中國民主發展仍長路漫漫。),然而令澳人感受更深的是當選村委主任林祖鑾的勝選宣言:「將帶領村民實現願望,收回被貪官賤賣的土地!」,不也道出澳人的希冀。
東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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