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錦新倡建器官捐贈資料庫

2012-03-21

【特訊】立法議員區錦新建議政府建立器官捐贈資料庫。他在書面質詢指出,當局呼籲居民捐血之時,愈趨逼切的器官捐贈卻似乎未有任何推廣和安排,當有居民急需獲器官捐贈時,只能以社會事件來公開求救。區錦新促請政府建立包括骨髓捐贈等的器官捐贈資料庫,讓有意捐贈器官者自願登記,並與鄰近地區建立資料互通機制。 其書面質詢如下 「近年來,澳門發生多宗與器官捐贈相關的事件,先是早兩年前一孩子因患白血病而其父須呼喚社會人士捐贈骨髓的行動。近期一名本地產婦因急性肝臟衰竭需要肝臟移植,也涉及到器官捐贈之問題。雖然這些事件都引起了社會上高度的關注,但亦反映出本澳這方面工作的不足。 隨著本澳衛生工作的提升,人們亦越趨追求身體健康,對醫療服務既構成壓力,同時亦是提升的動力。只是,衛生當局雖經常呼籲居民捐贈血液或儲存血型較為罕有的血液,但對同樣愈趨逼切的器官捐贈卻似乎未有任何推廣和安排。 本人明白,澳門雖然有第二/九六/M號法律規範有關器官捐贈,但僅是原則性地作出規範,至具體操作如建立完善的器官捐贈制度等還存在法律上的不足。在缺乏完善的器官捐贈制度下,除了家屬、親友間的器官捐贈和接受外,要發動其他人的捐贈就只能透過事件性的動員,而不能有制度上建立訊息上的交換,甚至進一步建立捐贈的資料庫。這也許與缺乏機構統籌、也缺乏技術設備配合有關。 此外,鑑於澳門人口基數小。要處理器官捐贈個案,單靠澳門居民的善心並不足夠,而是在本地政府政策配合以外,更需要地區性的合作。   為此,本人向行政當局提出質詢: 一. 政府會否就器官捐贈的問題完善相關的法律,促進建立一個包括骨髓捐贈在內的器官捐贈資料庫,讓市民可以為自願捐贈器官作登記,亦讓有需要獲器官捐贈的市民不必在急需時以社會事件來公開求救? 二. 若本澳能建立一個人體器官捐贈的資料庫,特區政府是否亦應藉助區域合作,與鄰近地區建立資料互通的機制,以補本澳人口不足的先天不利的條件,以促進器官捐贈的區域合作,讓更多有需要的人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