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0326號

2012年03月26日

星期一

定期維修不僭建 做個盡責好業主

2012-03-26

一個理想的住宅單位是不少市民一生中最重要的投資,也是我們構建美好人生的安樂窩,為了這個居所,我們除了花費大量積蓄和收入去購置之外,往往也費盡心思裝潢與佈置,務求自己和家人住得舒適,提升生活質素。雖然這是我們不少人最重要的資產,但並不是所有人都懂得去保養和維修,加上不當使用,胡亂僭建,使我們的資產變相減值之餘,也降低一家人的生活品質,甚至為別人帶來危險。  

失修加僭建損害樓宇價值 有些居民貪圖一己之利,為佔用更多空間而進行僭建,安裝花籠、佔用通天,雖然短期可能會帶來“好處”,但長遠來說,卻會使大廈外牆劣化,影響大廈結構,也會破壞鄰里關係及引致衛生問題;有些住戶則抱着大廈共同部分的環境和保養事不關己的心態,導致大廈日久失修,五癆七傷,外牆石屎剝落,塞渠漏水,不但為住戶生活帶來不便,甚至對途人也構成威脅。這種種情況的出現,最終受損的是住戶本身,樓宇價值降低,壽命縮短,大家 “住都住得唔安樂”。這一切到底是誰的過錯呢?  

僭建等於埋下計時炸彈 先說說僭建。目前不少樓宇在外牆上加裝僭建物,由於都是採用諸如鐵枝和鐵皮等臨時性物料,又利用“拉爆螺絲”等臨時方式安裝,時間稍長,種種問題就會相繼湧現。鐵皮等材質在經過日曬雨淋後容易鏽蝕,產生下墜風險,而螺絲在鏽蝕後出現膨脹,則會逼爆外牆“批盪”和混凝土保護層,除造成其剝落傷及途人外,也會因保護層的脫落而導致內裡綱筋鏽蝕,降低樓宇承載力,縮短樓宇壽命。種種貪心及自私行為,為我們自己和下一代埋下猛烈的計時炸彈。 針對社會存在已久的僭建問題,為讓市民清晰相關法律,政府根據現行法例,將出台一份關於合法安裝樓宇防盜及安全設施的指引,務求在符合現行法例的前提下,滿足市民“防盜、防墮人及防墮物”的目的,同時不致影響其他居民的權利,讓投訴與被投訴的居民雙方均易於理解,合理使用樓宇。  

法定最少五年進行檢查維修 在樓宇維修方面,正所謂“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有些樓宇出現石屎剝落甚或演變成殘危樓宇,並不是突然間發生的,而是日積月累所形成,其實,我們應該像對待自己的身體一樣,關注居住樓宇的“身體狀況”,定期檢查是必須的。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小業主對樓宇的維修保養負有責任,每五年應聘請合資格的專業人士進行檢查和維修,以確保建築物保持良好狀況。如因樓宇日久失修而令他人的性命及財產受損害,小業主有機會承擔法律後果。 樓宇共同設施維修保養是小業主的責任,小業主須一起關心與支持。為鼓勵居民肩負起自身樓宇的管理責任,房屋局近年已提供多項資助計劃,尤其是“維修方案支援計劃”,協助住戶解決技術上和財政上的困難。市民擬對樓宇進行維修保養工程時,應聘請註冊工程師及建築商協助,並於事前向土地工務運輸局呈交有關工程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