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0331號
2012年03月31日
星期六
十六歲男生涉姦十四歲女生
2012-03-31
【本報訊】一名十四歲女學生月前經互聯網結識一名十六歲男學生,兩人迅速成為男女朋友,女學生多次應邀到男方住所並發生性行為。女學生母親日前與女閒聊揭發事件,報案追究。 涉嫌強姦未成年少女的男學生,十六歲。就讀黑沙環某學校。 事發於二月十七日,女學生經互聯網認識男學生,經多次聯絡認識結為男女朋友關係。至三月二十八日,女事主與母親閒談時告知被強姦,女事主母親於當晚八時帶同女兒到警局報案。
男生辯稱女方自願 受害女事主報稱,由二月二十五日至三月十八日期間,多次應邀到歐神父街男學生的住所,女事主被人強行脫去衣服並發生性行為。警員調查後帶男學生到警局查問,男學生辯稱上述期間曾邀女事主到他住所做功課,但承認曾有一次與女事主發生性行為,又聲稱是女事主自願的。
陳美儀促檢討本澳性教育 ▲議員陳美儀認為,本澳接連揭發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犯案件是反映性教育不足,學校、家庭及社會都有責任,但教育當局更需承擔及檢討本澳性教育現狀。陳美儀在書面質詢指出,政府曾明確將性教育作為德育工作的重要議題,她要求當局交代08年起實施的德育工作小組成效。陳美儀又稱,隨著社會發展及互聯網影響,現時的性教育課程已不合時宜,促請政府檢討及制訂展開新的性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