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五一加薪

2012-04-24

【本報訊】立法會昨細則性通過《調整公共行政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法案,由五月一日起,公務員調薪百分之六點四五,每薪俸點由現時六十二元調升至六十六元,成為回歸後第五次加薪。 立法會昨召開全體會議,邀請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財政局局長江麗莉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 在一般性引介該法案期間,議員已質疑政府為何沒有為今次加薪設追溯期,政府解釋沒有承諾每次加薪都有追溯期。昨日細則性討論該法案時,議員高天賜再次追問政府,不設追溯期的原因。又斥責政府,行政長官去年十一月提出公務員加薪,由於政府送交法案遲,成立公務員薪酬評議會又遲,令公務員喪失今年首四個月的加薪後差距。政府以若設追溯期需要增加二億元開支而動用財政儲備的解釋,不能接受。還指責,政府及官員要為此負上政治責任。 有議員為今次薪酬追溯爭取,也有議員認為,追溯不是約定俗成。議員馮志強認為,不是每次加薪都有追溯期,今次不設追溯期也是正常。 陳麗敏重申,今次加薪是考慮市場收入水平、通脹率、政府財政狀況,對於每次公務員加薪,政府也沒有既定基制會設追溯期。又稱,不設追溯期的原因,還有考慮配合今年實施的財政儲備制度嚴謹理財原則。江麗莉補充,扣除五百四十二億元外匯儲備後,政府只有九百八十八億五千多萬元分配於基本儲備和超額儲備當中,而基本儲備需要是超額儲備的一點五倍,故若要增加開支,必需調動超額儲備,但調撥後,又不能符合基本儲備需要是超額儲備一點五倍的要求。 陳麗敏亦解釋,政府除照顧公務員團體外,還考慮到社會民生,強調公務員調整薪酬是在財政盈餘下,以嚴謹理財原則進行。她有信心,公務員可於五月一日起調薪。而該法案最後獲全體大會細則性通過。 另外,立法會昨通過《二零一一財政年度立法會管理帳目及報告》,立法會二零一一財政年度本身預算收支總額為九千八百八十萬澳門元(下同),在預算執行期間,全體會議通過了第一及第二補充預算,分別為一百八十七萬多元及二百八十五萬多元,使立法會最終預算增加至一億零三百多萬元。二零一一財政年度執行結束時,立法會總收入為一億零三百多萬元,總開支為九千一百多萬元,有一千一百多萬元盈餘。預算執行率為百分之九十三點一。同時,全體會議通二零一二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一千一百多萬元,提出該補充預算,是由於立法會二零一一年度管理帳目的結餘一千一百多萬元與二零一二政年度本身預算中從上年度轉入結餘的金額出現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