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法一般性通過

2012-05-11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繼續就《食安法》進行一般討論,由於法案設有行政及刑事處罰,對生產、經營者作出處罰。在食品入口、運送、加工、存放、 煮調至到餐桌涉不同環節和經營者,議員關注到,政府如何做好各步工作的監管。亦有議員憂慮《食安法》的執法會扼殺中小企生存空間。 《食安法》進入第二日的一般性討論,議員焦點由首日的現行食品安全負責部門權責分散,轉移至關注政府在食品入口把關、新法對中小企經營的影響,以及各程序中相應人士應負的責任。  

有議員憂會扼殺中小企生存空間 何潤生、高開賢反映,食品在進口至餐桌中涉及多個環節,但相應人員有沒有具備正確的處理知識,避免食品在檢疫後各處理環節中受二次污染。尤其中凍肉刺身類食品,一旦運送和存放過程不當,食品會受到污染,希望為工作人員提供指引,令從業員可以有正確的處理程序,做好風險管理。高開賢認為,政府有責任做好冷凍食品運送和處理指引和監管,食冷凍食品運送、存放更恰當。除此,議員也關注到,食品供應商、生產商,以至零售者,在各環節中要負上的責任,憂慮由於相關人士對法律不認識,包括添加劑份量的使用不當,誤墮法網,或政府執法過嚴,扼殺中小企經營空間,希望政府能加強宣傳《食安法》。 馮志強關注到,食安中心和化驗所均由民政總署負責,中心與化驗所間存在著父子關係,難有公信力。中小企在此情況下,處於弱勢,就如貓和老鼠的關係,政府是貓,中小企只是老鼠,沒有條件與政府爭取合法權益,希望政府能與業界加強溝通,持開放態度接受業界意見,為業界利益與法律間取得平衡。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重申,不是想借此法而設發牌制度,而是希望保障食品安全,令市民食得放心和健康。政府將會持開放態度,在立法會細則性討論時再調整,包括法律生效日期(法律公布後九十日)也可作出探討。 法務局局長張永春表示,作出行政及刑事處罰時,會考慮相關人士是否故意和有沒有履行義務。希望不要留有空間。而添加劑的使用問題和標準,他稱可以按需要而作出訂定。  

民署擬設食安資訊中心 為更好地宣傳推廣《食安法》,民署計劃將祐漢街市一樓設食安資訊中心,並已開通食品安全熱線和網頁,日後成立食安中心後,熱線將歸納於食安中心下,統一接收投訴。而化驗所也會不斷提升軟硬件,達至國際水平。另民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表示,將會與業界建立資源管理制度,訂出指引,令業界做好資源管理。